kantinger wrote:
有嗎?釋憲有生效兩...(恕刪)
是沒這麼說
但意思一樣
去看過全文就知道
簡單說就是大法官認為民法沒保障同性婚姻違憲
如果沒有在兩年內修法或另立新法保障
那同志可以在兩年後直接登記結婚...
Gugugu wrote:
tdbigman wrote:
而且大法官會議也不今天才有,700多條,代表前面已經操作過700次以上類似的行為,
你不能想到才要去抗議個案。...(恕刪)
女生不能繼承宗族祭祀財產
這是不是赤裸裸的男女不平等?
憲法第七條白紙黑字寫男女平等喔
釋728說宗族祭祀原本就這樣設計
尊重私法自治國家不應該干涉
如今憲法第七條白紙黑字沒寫性傾向
大法官硬要說性傾向也要包含在內
硬要重新定義婚姻制度
大法官高興→違憲的就不違憲(728)
大法官高興→不違憲的就違憲(748)
.(恕刪)
davish wrote:
你邏輯跟大法官是一樣錯誤,民法沒有說兩男或兩女不能"結婚"
民法是說:"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
這不等於說同性不能"結婚",因為同性婚姻可以定在其他專法裡,也可能同性婚姻沒有需要就不立法或是有爭議無法解決所以暫時無法立法。
反正這絕對算不上違憲,因為這法律不是規定說:同性不能"結婚"。
大法官居然犯了跟網友一樣的邏輯錯誤,可見大法官的素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