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關係
我肯定他會有第三次遇難
試試看,到時候有沒有人想救他
我要是救難隊看到也當沒看到
或者直接從山崖上踢下去
saredira wrote:
沒關係我肯定他會有...(恕刪)

是媒體誤導,愚弄讀者,提高點擊率,不要再隨之亂舞了

https://www.ptt.cc/bbs/Hiking/M.1498909541.A.57D.html

幸福很簡單 wrote:
針對人的外表來作人...(恕刪)


不管這個人行為舉止有多麼討人厭
開版的網友也不能拿他的外表來鞭
也不要用探討面相這種擦邊球的話來掩蓋
下次救人前,先請他簽切結書以及費用說明書嗎?
哈哈!
不簽!拍照存證後,謝謝再連絡!
事後:我有要他簽字阿,阿就他不簽,一切照SOP。

人心不足,命能撿回來就好了!
人心不古阿
等等!你先聽我說 wrote:
最近登山被搜救的登...(恕刪)
很顯然國家搜救制度不健全跟廣大人民觀念有關,不爬山的人永遠比較多,不理解爬山人的需求的人就多,不理解甚麼才是健全搜救制度的更多. 廣大人民形成的政府的觀念就是"最好大家都不要取爬山,這樣會少很多麻煩事". 這觀念沒對錯,就是一種態度一種選擇罷了,在台灣真的熱愛登山喜歡冒險的人,麻煩去國外登就別在國內窮攪和了.
這次7人搜救隊除了一位是警消身份外(不確定是不是現任公務人員),其他6位都是民間人士。

假設這位警消身份的搜救員是現任公務人員,那因公受傷或死亡,國家還有輔助。

但其他6位呢?他們的保障在哪?




其次,目前台灣的搜救隊都是消防人員,就是消防隊啦。

如果今天發生船難,派消防隊搜救ok嗎?

我想大家會說,那又不是消防隊的專業。

那山區搜救又是這些打火弟兄的專業嗎?




然而,希望政府可以成立一個專門負責高山搜救的單位,明訂收費標準。

這可確保搜救人員具有一定的專業度,可減少山區發生意外的可能,及提升搜救率。

也可免除消防隊的困擾,讓他們專心打火。

收費標準明訂,也可避免被人濫用。



李明翰的回話,有一項我不認同,就是保險部份。

針對有高度危險性的旅途設計或山區,應該要加保保險,用來支付可能發生的救難費用,而不是明知有危險卻不保,這是很不責任的作法。

不過,哪些活動內容或山區要保保險,也是需要政府相關單位擬訂出一個規定才能實施。



所以,影片中他所說的,確實是往好的方向而談。

至於他個人所談的內容ok不ok還可以討論,但大家不在乎,只在罵他而已。


李明翰的影片都是被截取部份,針對他不利的作播放,再用挑撥的標題,告訴民眾說誰誰誰火了,誰誰誰如何如何,不就是記者設計人的老把戲嗎?

可惜民眾甘心被記者操弄。



所以下次發生山難時,又是花大家的錢。

然後大家配合記者再互相爭論。

而政府呢?

沒他的事,救難找消防隊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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