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在台灣...真正利害的是..啥都沒有的人..而不是這些炫富的人..要是哪天碰到個啥都沒有的遊民...看你這台車不爽..拿個石頭把你的車砸了...你能怎麼辦???告他??給你告阿..要賠償???金額多少我都願意.前提是要我有錢.沒錢.人肉鹹鹹.你能怎麼樣?所以..低調點是好的...要知道..穿鞋的最怕的是沒鞋可穿的人...
我卻"想"把妳---碎屍萬段----這句話按字面來說想只是心裏的話 沒有行動妳 是針對媽媽 管教無方碎屍萬段 這是形容詞 極言對罪大惡極者予以嚴厲的懲罰。作謂語、定語;指嚴厲的懲罰這根本是只針對媽媽管教無方從頭到尾將軍在自己的FB抒發情感能夠批評只有當事人路人只是在旁邊喊燒
fiafim wrote:這句話按字面來說想只是心裏的話 沒有行動妳 是針對媽媽 管教無方碎屍萬段 這是形容詞 極言對罪大惡極者予以嚴厲的懲罰。作謂語、定語;指嚴厲的懲罰...(恕刪)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在極忿怒的情況下,恐嚇要將他人打死。為刻毒罵人的話。《三國演義.第九九回》:「吾若捉住汝時,碎屍萬段。」《兒女英雄傳.第八回》:「我要尋著那兩個騾夫,把這大膽的狗男女碎屍萬段,消我胸中之恨!」那個媽媽有錯,但原來這個錯是最大惡極...需要用到如此強烈的言辭,真是學到了呢!!
01978 wrote:在全國人面前被賞了耳光沒地方取暖,這個比較狠! 上次 她有幫她老公說話 這次她老公怎麼沒出現--------------回主題看起來就很貴的東西 還靠怎麼近台灣有些父母很喜歡以自我為中心想事情我孩子很乖 一定是車子帶壞他的
別人的東西不可以隨便碰But有一種東西叫比例原則要嘛就勸離,對方沒家教你可以有風度要嘛就舉證損壞求償,依法行事合情合理不過人家賠不出來攜子燒炭或跳海黑掉的是你自己就是再者,盛怒之下講的話都可以不算數或加個「想」就可以不當一回事?那 我想把你砍成八塊 我想殺了你全家 我想把你兒子當球踢也不算恐嚇,也是很ok的摟?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