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hanTs wrote:如果 台灣的算法,...(恕刪) 簡單來說月薪30000/30=日薪1000只要符合法定的工作工時不管是上班還是休假,每天都有1000的日薪所謂的2倍加班費的解釋就是日薪1000x2=2000這2000已經包含每天該給的1000所以實質增加的加班費只有1000這就是所謂的2倍加班費(實際只有1倍)至於你說的2.58倍是前2小時2.33後面的6小時2.66平均出來約2.58倍
EthanTs wrote:你還是沒回答為何加...(恕刪) 不是說了嗎......月薪30000平均一天薪水是1000加班費2倍計休假當天出勤加班加班費是就是1000x2=2000這2000元是含本薪1000實質只有增加1000所以才有30000+1000=31000簡單的說法休假日在家睡覺有1000元的本薪(這是月薪30000裡面)休假日加班費含本薪2000元,所以實質只增加1000元
不是說了嗎...... OK, I got you.這是那位天才幾十年前發明的算法?照美國的算法假設一個月正常上班20天 (一天1500), 真的是在台灣加班反而少領了, 只領1000! 只有原來 67% ?真的應該直接周休二日, 算法改掉直接照美國算法, 搞甚麼一例一休沒人搞懂的怪東東?
EthanTs wrote:OK, I got...(恕刪) 在台灣月薪換算成日薪多數都是除以30做計算用月薪除以當月工作天數換算日薪的相對較少至於加班費的倍數解釋方式我上面就說了這是政府解釋的......以前就是這樣了也不是一例一休之後才有的解釋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