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ckwu wrote:勞資沒有互信基礎是...(恕刪) 勞基法是最底線的保障,人力資源不足的問題,不要把資方自己的問題推到勞方上放任休法結果非法變合法。這跟解決不了問題,就解決提出問題的人有什麼不一樣
rockwu wrote:勞資沒有互信基礎是...(恕刪) 這些信不信任的問題難道是勞工該負責的?怎麼在檢討勞工?你是老闆嗎?要勞工自己去和資方協商那還真是哪個"你們要自立自強"啊的信徒....政府與法律的存在意義應當是位弱勢者拉出一條基本的保障線福利與權利只能往上不能往下而不是弄出一個充滿灰色地帶的鬼東西然後跟弱勢的勞工說:你們要自己去爭取啊協商啊我相信資方都會守法自律的啊遠的就不說了近的從華航工會、台鐵工會、美光工會到這兩天的某球場的十餘人被資遣都可以看出勞工的極度弱勢與資方的強橫(這裡的資方居然還有政府...)這些都還是有工會組織的喔(所以被殺雞儆猴)你居然還會寄望沒有、不能有工會組織(如竹科)的勞工要信任資方好好去協商、好好去討論...你乾脆要小白兔搬去跟大野狼住好了
rockwu wrote:不知你老兄是故意還是真的無知? 很混想要錢就直接報加班費,不要換補休,而且修法最快3月上路,過年春節根本無法適用。 沒想到連你也對新勞基法這麼沒有信心,認為它一定撐不到豬年春節就要再被修掉了喔?
rockwu wrote:不知你老兄是故意還是真的無知?想要錢就直接報加班費,不要換補休,而且修法最快3月上路,過年春節根本無法適用。 啊姆就是好棒棒,3月才上路,大家要多多珍惜1~2月最後報加班費的機會!你還是沒有回答,加班費變成補休,還是1:1換,被A走的0.33倍以上部分,要勞工自己吞下去嗎?別再說要勞工自己選要加班費了,那些弱勢勞工,沒勞基法給最低限度的保障,有可能拿到加班費嗎?以前慣老闆壓迫勞工加班換成補休,是違法要低調的做,現在可好,一切合法,慣老闆還會客氣嗎,當然是全力壓榨,合法壓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