潑漆者還上電視節目,所以台灣潑漆不是非法的嗎?


MICROKIA wrote:
自己人沒事的,這次...(恕刪)


今年的扣打用完了,要鬧也要等明年嘛!
太陽花的暴民們都可以當官了,
不過潑漆而已,上個電視很正常吧。
這些少爺兵,中看不中用。鐵衛軍?笑死人了!
dohan8850 wrote:
看那些憲兵軟成這樣央...(恕刪)
民主"法制"國家
蔣介石不是一位好人,但對蔣家而言,有人在你阿公靈柩上潑漆,也太蠻橫了...重點是每年228都有活動,作秀也看煩了。
她們沒有要有顛覆國家企圖,不會有那種抓起來判個五年的事發生。

可笑的是228還好意思取叫"和平"紀念日, 然後每年到這個時候都搞一些不和平的動作
figo1958 wrote:
她們沒有要有顛覆國...(恕刪)


你說的國家是指[中華民囯]嗎?
昨天電視裏面聽到的她們可是不要中華民囯的。
說老蔣是中(華民)囯人,該埋回中國去。

神牛蠢牛 wrote:
少來這套,這是類似違...(恕刪)



依《刑事訴訟法》賦予憲兵協助檢察官從事犯罪偵查之權責,又從大法官588號解釋說明憲兵應該具有維護社會秩序,增進公共利益的功能,以目前我國戒嚴後,憲兵即是軍中所建置的警察,而軍隊國家化後,憲兵還是隸屬國防部,是軍隊,應該於非戰時不得參與平民刑事案件偵查,所以憲兵的司法警察權之定位應該限於現役軍人的犯罪或者是軍人為犯罪被害人,以及軍用港口、機場等其他軍用設施內的犯罪案件偵查。


【刑法/第354條】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條之毀損罪,以使所毀損之物,失其全部或一部之效用為構成要件。

樓主可以拜託你動點腦袋嗎?

不是你講毀損就毀損.

不是你講要抓憲兵就要抓

什麼叫做 "失其全部或一部之效用為構成要件。"


動點腦袋動點腦袋動點腦袋動點腦袋

為什麼大家都喜歡丟雞蛋?潑漆?

動點腦袋動點腦袋動點腦袋動點腦袋
gtr_ro wrote:
依《刑事訴訟法》賦予...(恕刪)


逮捕現行犯應該不用執法身份才能執行吧?
okbt wrote:
如這樣多沒事.那大家可以去潑漆空心菜大違建祖墳
反正也會沒事.真的是鬼島遇鬼事

如果去潑漆,我猜會比這批人更早去警局報到,搞不好就直接拘留,還想上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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