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el54321 wrote:丟了賠更多!打折賣...(恕刪) 你打折賣掉,賠錢不說,架子上沒東西了,還不是缺貨?客人來還是沒有呀?那為什麼不精確訂貨,撐到下次進貨,還不用賠錢賣呢?正常價格→頂多一天頂多報廢1千打折賣→貨架可能要空五六個小時,缺貨中間損失多少客人?結帳時還要賠錢。加盟主自己選吧。
crab69 wrote:歸結一點,不就是慣...(恕刪) 不爽可以不要做,一開始就說過了,準備350萬可以去外面開一間自有品牌超商,便當飯糰麵包都不要賣,自然沒報廢,煩人的代收、影印、網路取貨也不要做,就和以前的柑仔店一樣,看看生意會多好?對面開一間競爭店馬上被打死而已。XDDD
crab69 wrote:歸結一點,不就是慣...(恕刪) 如果即期商品吃了食物中毒或被宣稱食物中毒責任算是超商還是加盟店的?印象中有類似案例而且不管是不是真的即期商品出問題不管台灣消費者咬的都是超商業者還是只咬加盟店超商都受到很大商譽傷害就即期商品打折這件事來說日本可以但台灣人的素質我認為不行
jarryl007 wrote:不爽可以不要做,一...(恕刪) 對啊, 公司對加盟主不就是這種慣老闆的嘴臉, 今天加盟主才會群起反抗不爽可以不要做不爽可以不要做不爽可以不要做慣老闆最愛講這句話了跟吳秉睿那句" 你們不爽可以不要投票給民進黨" 有異曲同工之妙oviraptor wrote:就即期商品打折這件事來說日本可以但台灣人的素質我認為不行...(恕刪) 原來日本人是上等人, 台灣人是下等人素質太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