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公勇路拆遷補償金來談....

Paddy Y. wrote:
中華民國在台灣 已經...(恕刪)


議員不能依法質詢? 不能依法調閱資料?
JasonQ wrote:
議員不能依法質詢?...(恕刪)

議員可以行文“依法調閱”,但是不能隨便公開,不然保證她一定又表演哭戲給大家看!

她從幾星期前 就一直說縣政府資料不給她,結果現在出示的 卻是7/27辦公室要求調閱資料的公文,好笑吧~(今天是7/28 星期六,公文搞不好還放在她家)
建議縣議員或者不同意戸直接舉報不法

讓司法介入調查,但是記得別找屏東縣當地的檢調,原因請去問問檢舉污水油的屏東老農


Paddy Y. wrote:
議員可以行文“依法調...(恕刪)
Nelson5 wrote:
建議縣議員或者不同...(恕刪)

以你的腦容量來判斷,你下一次的台詞會是…

“幹!議員一定是被收買了!”
Paddy Y. wrote:
我覺得整件事情超好笑..咬人議員在電視要求政府人員公布被徵收人的個資,然後政府人員說違反個資法不行。(恕刪)


來,請舉證蔣議員有要求公布被徵收人的個資。

敢這樣說就請舉證!

蔣議員要求提供補償明細,縣府官員用會有個資問題推託,蔣議員說不用個資。

現在到你嘴巴變成蔣議員要個資了。

且這要資料是先前就提出,你也提到該事,你卻現在來說剛行文。蔣議員這次行文是要多一份證據攤在陽光下。

閣下這麼幫縣府,還蠻有趣的。
chihung1105 wrote:
來,請舉證蔣議員有...(恕刪)

輸你了啦!個資法專家~(原來攤在陽光下 讓你這個鍵盤個資法專家辦案 算是執行業務喔?舉國稅局人員的例子 還真是蠻不倫不類的~ 因為閣下的見解 根本是阿貓阿狗都可以要求國稅局將郭台銘的稅籍資料“攤在陽光下讓大家看看”而沒有個資問題)

順便幫你把獨到見解護貝!
Paddy Y. wrote:
輸你了啦!個資法專家...(恕刪)


很常識的,不用這麼麻煩。

到時你,蔣議員沒說要個資,也沒說要公布個資,只是要補償明細。

但,你這個人卻一直用暗示性的講成蔣議員要公布個資,比如這你寫的
「議員可以行文“依法調閱”,但是不能隨便公開」

閣下真是這麼幫屏縣府。

我對這補償蠻好奇,一坪21萬以上,這錢怎麼用的?
chihung1105 wrote:
很常識的,不用這麼...(恕刪)

對不起,我從頭到尾都沒有看那個憨兒在電視說了什麼。

我回覆的是你落落長的鬼扯~(閣下的個資法見解真令人嘆為觀止啊~)

民代要資料 本來就都要行文!公務員依法辦事哪裡錯了?
Paddy Y. wrote:
對不起,我從頭到尾都...(恕刪)


沒看過?

那你為何認為他會公開個資?


另外,蔣議員在議會就已經質詢過,縣府並沒有給答案。在議會質詢問問題,還需要先行文嗎?
JasonQ wrote:
沒看過? 那你為何...(恕刪)

我Google 了差不多150個她的影片,完全找不到“她在議會 質詢有關公勇路的事”,你方便告訴我哪裡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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