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lliam9688 wrote:
一般年輕夫妻的子女...(恕刪)
一般年輕夫妻負擔的起負擔不起,它們自己會衡量,
雲林還有其他公立學校可以就讀,
爾且我回的文內也有寫,負擔的起在以前沒那間學校是只能把小孩送到外縣市,
樓主用功點把我的回文看完然後思考一下再回文好嘛?
別讓我覺得你似乎思考能力都沒有就膝蓋直覺反射自己知道的東西爾已
你還沒回答我問題
[那塊土地你來過嘛?]
william9688 wrote:
公立小學學費 約2300...(恕刪)



william9688 wrote:
這是新聞報社的文章, 你可以請新聞報社來回答
gufan wrote:
原來當初配合「大投資 大溫暖」計畫
投資是特權呀?那請問要查蘇貞昌
還是余政憲?
-----
台糖澄清拒售台塑雲、嘉土地 可配合政府或企業投資但不售特定對象
2007-06-27
日前報載台糖以「只租不賣」的方式,拒賣8公項土地給台塑集團於雲林興建溫室有機農場,文中暗指台糖擁地自重,有礙地方發展之嫌。台糖澄清指出,台糖不得任意出售土地、賤賣國家資產是遵照立法院的決議,台糖土地屬於全體台灣人民所有,台糖貫徹「守土有責」,是在避免外界質疑圖利特定財團之疑慮,台糖籲請媒體報導相關新聞時,能先向台糖查證。
因媒體指出,台糖拒賣土地給台塑集團興建溫室有機農場,是為近日來繼台塑嘉義養生村第二個因台糖拒賣土地,而使台塑投資告吹的案例,台糖嚴正表明,台糖雖為國營企業,但仍具依公司法成立之私法人,有義務兼顧公司與民股股東權益,對於所屬土地的管理,自無法售予特定集團或對象。
台糖表示,歷年來台糖均配合政府政策,提供各級政府、公營或公用事業等公共建設所需用地,且戮力完成董事長余政憲所制定的「投資台灣,推廣樂活,活化資產」之目標,以政府目前推動的「大溫暖、大投資」計畫來說,台糖迄今已提供4300公頃土地出租給各大企業,供工商業界投資發展之用。其他如積極進行活化公司非營業用之閒置土地,辦理標租、設定地上權、綠化造林、廢線基地提供綠美化設立自行車道等項,均以公司發展與促進地方繁榮之「共生共榮」為考量。
台糖希望外界不要以台塑購地個案來看台糖的土地管理政策,台糖資產管理處表示,光在雲林縣轄內,台糖近期即提供了至少12大項,超過20筆土地,總面積已達1768.29公頃(如附表),對促進雲林地方發展已有實績,絕無阻礙地方發展之嫌。
台糖強調,台糖身為國營企業,除應堅持企業使命,建立企業永續經營外,亦應依法令規定配合政府政策,協助地方建設發展及提升國內投資環境,暗喻台糖公司刁難台塑集團,阻礙地方發展,絕非實情;當前台糖積極推動的政策之一即為「活化資產」,台糖管理土地所求的是與地方「共生共榮」,並期盼日後媒體報導相關新聞時,請向台糖查證為宜。
〈附表〉:台糖公司提供雲林縣土地一覽表
1、擴大或新訂都市計劃:高鐵雲林車站特定區39. 21公頃,斗六市嘉東新社區10. 94公頃
2、報編工業區或科學園區:雲林科技工業區239. 92公頃,斗六絲織工業區266. 72公頃,中部科學園區雲林基地95. 33公頃
3、學校用地:中華技術學院,環球技術學院,私立維多利亞國民中小學,義峰高級中學,私立福智(國小、國中、高中),心靈終身學習園,合計面積為97.78公頃
4、工業用地:展成科技公司0. 87公頃
5、休閒產業用地:遠東賽車場50公頃
6、農業首都計劃用地:雲林縣政府所提出科技農業發展計畫106公頃
7、活力糖都用地:雲林縣所提出斗六、虎尾、北港糖廠再生計畫74公頃
8、國土復育計畫用地:配合雲林南部嚴重地層下陷區國土復育及利用計劃用地460公頃
9、標租與設定地上權用地:雲林縣境內標租成立18案;設定地上權成立1案,標租18案共6. 32公頃;設定地上權1案共0.47公頃
10、配合行政院「台灣千里自行車道萬里步道」政策:無償提供台糖廢線基地給地地方政府作綠美化及設置自行車道。成立5案共14.74公頃
11、配合行政院「大投資台灣計畫」政策:計畫性釋出台糖公司土地,對雲林縣已釋出2.99公頃
12、造林綠化:為減少地球暖化之環保計畫,雲林境內 303公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