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ngochen wrote:有錢人在公共場所炫富...(恕刪) 罩子放涼點就不會有意外,別倒果為因別疲勞駕駛,就不會撞到,就沒有賠償問題,不是嗎?我們主張修法勞駕駛一律鞭刑,從此不得上路做錯事才有受到應有的懲罰,被害者才沒有承擔別人疏失的結果
飛翔在思源亞口 wrote:台灣的老農民是沒有保什麼超額的你要他賠那麼多他明天上吊給你看玩超跑的人,要有自覺你不會收到賠償金只會收到一具冰冷的屍體(恕刪) 少來了,用這種話術是要騙小孩???依造你的話術論點去推論老農撞到ALTIS他一樣會上吊給你看老農撞到紅黃牌重型重機他一樣會上吊給你看
aaaomc wrote: 少來了,用這種話術是要騙小孩???依造你的話術論點去推論老農撞到ALTIS他一樣會上吊給你看老農撞到紅黃牌重型重機他一樣會上吊給你看) 賠500萬 跟 賠50萬,這價差你覺得一樣?
不反對,我認為買超跑的人本就該自己負擔部分維修,不然擦一下就幾十萬起跳,對他們可能是一天,幾天的薪資,對其他人是幾個月,一年的薪資,就算今天有保第三責任險,如果擦的嚴重些,根本也賠不夠...我認為買某個價格以上的跑車,轎車,都該訂定上限,其餘由跑車本人的保險自己去承擔,而這個車價可以訂在比如500萬以上車種,至於疲勞駕駛或是屁孩開車,這是另一個議題,開車撞人,如果受傷是人,這又是另一個議題,不要把人跟車混為一談...2好3壞 wrote:我認為上限最多200...(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