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km wrote:這就是總統權力過於擴張的現像,警政署上頭有內政部,軍事將領上面有國防部長,調查局是法務部下屬單位,還有個行政院長總管一切.結果是部長院長全部噤聲....... 就個人所知, 警政署長實際地位, 超過內政部長. 調查局長, 超越法務部長. 軍情局長, 直接聽命總統. 國安會秘書長, 實際等於替總統管轄內外情報系統.依理論, 國防部長管轄軍政, 但參謀總長直接管轄軍令, 直接管轄各軍種司令, 直接聽命於總統.這些重要職位, 攸關國家福祉, 國會怎能不過問? 怎能不審查? 怎能避開國會的人事同意權?
katsumi wrote:呃,有個類似的前車之鑑,您知道嗎?釋字第 419 號解釋文,當時可熱鬧著呢 台灣仍然存有許多歷史殘留, 有不少是不幸的, 有不少是不合理的.有些人很痛心, 但又無可奈何, 內心百感交集, 也不知道該怎麼說..
R1688 wrote:就個人所知, 警政...(恕刪) 軍政體系掌軍隊行政管理,軍令體系負責指揮軍隊,總統做軍事最高決策指導,英式內閣制,軍事決策由首相負責,美式總統制,總統直接下令給各司令部.照理說,軍事將領升遷得先由國防部長提名,送行政院,再送總統批准,而不是總統一把抓.警政署長實際地位, 超過內政部長. 調查局長, 超越法務部長. 軍情局長, 直接聽命總統. 那還要這些部長院長做啥?再者,總統直接管警政署做什麼?警政署下轄大多是地方事務,層層負責下,怎需總統事事插手?這些重要職位, 攸關國家福祉, 國會怎能不過問? 怎能不審查? 怎能避開國會的人事同意權? 事務官應當不需通過國會審查,因為上頭還有政務官節制.以軍隊來說,各軍種司令,參謀總長都算事務官,總統無法任命一個不夠資歷的人當參謀總長,但是他可以當國防部長.警政署長其實也一樣,除非將這個職位轉化為政務官,否則不應任意任命.
勉勵 wrote:再次確認 台灣弱智...(恕刪) 你說道重點了沒錯~~~ "即使適合人選站出來 你也是視而不見"至於台灣弱智化 大家都是台灣人 台灣會搞成這樣 大半數就是像你這種只會唱衰自己台灣的人不管你挺誰拉 會說出這種話的 你挺的人再好都沒用 因為就算他經國再世有你這種人民存在 台灣不會強到哪的喔 ~~ 台灣好不好 可能其實你也不太在乎你只想要貶低其他人 催眠自己是最聰明的那批人現在電視上最不缺就是這種 自以為名嘴的聰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