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monbluee wrote:
很好奇是不是這個人騙災民不代位救償就無法拿善款的?
現在可以確定他是主導的關鍵角色
這部分他自己有說過的
他說他在氣爆過後那期間不斷奔波幫災民達成和解
總計32名罹難者家屬達成和解,65名重傷者中也有63人簽署了和解契約書
這個所謂的和解書就是讓災民跟市府簽下的債權讓與契約 (代位求償契約)
也就是要災民放棄國賠訴訟,把訴訟權讓與高市府去代替執行
按照關鍵時刻裡面來賓說的這可能牽涉到詐欺行為
因為他們當時是跟災民說代位求償跟國賠只能二選一
但依照我國法律,這兩者事實上是可以並行
也就是陳菊市府當時騙了災民,而這個人顯然也牽涉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