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maha306 wrote:
真的不需要管同性戀要...(恕刪)
先講我的看法 : "表親可以結婚" 是 原本就存在那裡, 但很多人都以為它不存在的東西 ~
如何說服反對的人
首先, 我們就必須要瞭解到這些人(反表親結婚)是因為他們到底 "缺少了什麼"
如果我們能讓他們(反表親結婚的人)找到這些缺少的部分, 他們自然就會接受/認同 "近親結婚" 這個東西
所以缺少的部分是什麼 :
1.平等 (人應生而平等)
2."平等"在個人(自己)所佔有的重要性程度
從 1 到 2 要 >(大於) 個人利益
ps1.此論點架構在人類文明 "現階段" 進程下
ps2.此論點只適用於反表親結婚的人(這句話有另一面向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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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一下 wiki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8%BF%91%E8%A6%AA%E5%A9%9A%E5%A7%BB#cite_note-kershaw-1
蠻多國家表親都是可以合法結婚的,台灣實在太落後了。
ho520 wrote:
既然你都說婚姻本來就不是大自然的
也就是婚姻本來就是人定義出來的
所以改變定義也沒甚麼大不了的
至少也不影響原本定義下結婚的人
沒錯!婚姻制度是人類定義出來的,所以伊斯蘭教截至目前仍允許最多娶四個老婆(背後原因更是正面為了照顧一堆因戰爭而失去丈夫的寡婦)。古時候可以三妻四妾,女人要裹小腳等等,時代在轉變、觀念也要改變。
問題是:多數民眾準備好接受這種改變了嗎?公投直接民意明明白白擺在那告訴DPP,不接受同志婚姻,希望以婚姻以外的形式來保障同志生活的權利。結果DPP怎麼幹?將"結婚"取代"婚姻"兩字,走條文文字巧門就想過關!
然後少數支持同婚的再來洗風向說,這樣才是進步阿!為甚麼大家要反對?
Arcus0827 wrote:
你怎麼證明這條路是對的?...(恕刪)
平等, 是錯的路嗎 ???
ps.你的格or說智商, 應該沒有這麼低吧 ~
Arcus0827 wrote:
台灣有甚麼本錢跟資源去做全世界多數國家都還沒做到的事情?...(恕刪)
在能力可及的範圍內做對的事, 對你很難吧 ~
Arcus0827 wrote:
我說了,人權做到第一,立法開放人類跟無性機器人、寵物結婚,甚或機器人、寵物擁有繼承權,超越物種的愛情,夠先進、夠不敵視了吧?阿然後咧?
台灣經濟會因此變更好嘛?少子化問題會解決嗎?只會搞一些生雞蛋沒有、放雞屎一堆的鳥事!...(恕刪)
"人" 跟 "人" 的事, 你這麼會扯 (當然, 如果你能把 機器人/寵物/超越物種 變成人, 那確實是可以扯在一起)
邏輯對了,方向就不會錯到哪裡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