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堆人根本不知道同婚公投在投什麼,亂帶風向

crade wrote:
同婚公投就是「立專法,不動民法」

樓主見解真是精闢

但是 ,木炭再怎麼洗 ,還是黑的
立個專法 ,木炭就會變白的 ? ? ?


crade wrote:
今天有個很重要的大法官釋憲時間軸在這邊,這個不能忽略
大法官釋憲有兩個重點:1. 民法不能限制同性婚姻,違憲 2. 須限期改善


大法官釋憲文是廢文 沒人在乎寫甚麼。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638&t=5796174&p=1#73217016

不要再胡扯 沒有專法就會自動適用民法這種搞笑的邏輯。

1. 民法不能限制同性婚姻==> 民法沒有限制同性婚姻。 搞清楚。 民法是沒有[保障]同性婚姻。
民法沒有一條[禁止]同性結婚的法律, 有的話就指出來。

民法沒有禁止同性結婚, 也沒有允許同性結婚。 就是沒寫。
法律也沒準你放屁的權力, 法律也沒禁止你放屁的權力。
所以 你放屁是違憲嗎?

沒寫是要違反甚麼憲法?

第972條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
這條是規範要結婚的條件。 婚姻有年齡限制 也違憲嗎? 一夫一妻也違憲嗎?
就是要成為候選人的年齡條件, 要投票的年齡條件, 都是違憲嗎?
原住民法 醫師法 勞工 公務員 軍人...都有資格限制 都違憲嗎?

====
邏極差到很哪以想像。


====
公投是 民法婚姻以外...

是非婚姻關係的關係。



3dFPSone wrote:
大法官釋憲文是廢文...(恕刪)



3dFPSone wrote:
民法沒有限制同性婚姻。 搞清楚。 民法是沒有保障同性婚姻。
民法沒有一條禁止同性結婚的法律, 有的話就指出來。


我不是學法律的,但這個解釋真的很完整
這些挺同婚政治人物相當可惡
選你們出來就是為了幫助人民監督政府,
譁眾取寵在那邊搞少數人的 party

不論任何意識形態,黨派,這樣無知的民意代表
都該下架永遠不要出來
今天能偷渡挺同婚,明天就能偷渡廢死

回到樓主的這篇激烈的陳詞
我想問的是知道什麼叫做不正當的性行為嗎?
不正當的性行為會如何?

我猜樓主是男生,
不正當的性行為指的是什麼應該不用多說
最嚴重會如何應該也了解
樓主不要以為自己是異性戀就足夠上來說543

就好像你沒有受到廢死所影響
就上來暢所欲言說廢死的好

我家有剛準備考入高中的小孩(女生)
成績相當不錯,能上的新竹某女校
我要教育她什麼?
我要告訴她同性戀也可以受到國家保障嗎?

樓主都沒有想過下一代如何教育
只會想現在如何權益
這樣的台灣,你們能想像未來同婚比例就很可能升高
這樣對國家民族正常嗎?

我真的很不爽! 這樣的行為~
樓主祝福你家以後同性婚姻幸福快樂吧
法律會保障你的小孩以後都這樣搞








什麼時侯幾個所謂不學無術的大法官個人的政治信仰,

可以臨架多數人民意之上,

即然如此還要什麼公投,只要幾名大法官就可以決定一切了

crade wrote:
同婚公投就是「立專...(恕刪)


當初不是說立專法是歧視

crade wrote:
同婚公投就是「立專...(恕刪)



不久的將來,當初被扶養的一對同志結婚,有機會遇到新人加新人的雙親「清一色」,好期待阿
更重要的與人民息息相關的
勞基法和酒駕加重刑期修法都拖啊拖啊
這輩子都不知道能不能修好
一個與絕大多數人無關的同婚法
就修得又快又很嚇嚇叫
最搞笑的就是當時喊專法就是歧視的
現在又不知道在樂什麼
不是同性戀的也在那邊喊羞(燙)
我呵呵


crade wrote:
同婚公投就是「立專...(恕刪)



強力支持人獸法

先叫蘇巧會去當實驗品
3dFPSone wrote:
民法沒有禁止同性結婚, 也沒有允許同性結婚。 就是沒寫。

婚姻是由法律定義和保障的事情,
同性結婚要登記,法律就要授權給政府單位,
法律沒有授權戶政單位登記,等於是禁止.

有些事情是法律不禁止就是允許,
有些則是法律不允許就是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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