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laug2 wrote:
一妻多夫制應該也要納入..
一妻多夫或是多夫一妻其實在人類社會都有出現(甚至還存在),在民國之前一夫多妻普遍存在社會,是民國建立後才改仿西方以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主要還是在以追求(兩性)平權為核心,民國建立的核心價值就在自由、平等,否則不用推翻滿清帝制,重新建立民國,同樣同性婚姻也是基於性別平權,當然一妻多夫或是多夫一妻,如果你可以用平權的理由來說服的話,也許社會可以接受。
一夫一妻是基於兩性平權,同婚是性別平權,所以平等(平權)是人性最高目標,也是國際共同追求的目標,更是中華民國憲法的核心價值。
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雖然這條沒說到性傾向,但是平等才是真正的核心,像投票無論你是郭台銘,還是魯蛇,都是人人一票,憲法也沒說因為貧富而有所差別,孫中山追求的均富世界,不也是由平等觀念而來,所以平等是中華民國建國的基礎,更是核心價值,希望某黨可以追隨當初建國者的理想方向來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