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tonpone wrote:之什麼art1 、TD4...(恕刪) 講真的turtlins 的特殊辯證方法已經被當作 我律師朋友們 閒談之間的一種"範例"台灣法官如果能以這樣辯證當作裁判書那麼真的可能 天下無賊了....另外 就是 對於他的學思態度恩... 我知道的就有兩個以上的中研院老師如果這樣的博士班學生大概他們是收不了的....太重視細節 刻意忽視常例-----就論文門來說看他一路的辯思真的是另一種世界的語言 讓人為之嘆然
你講那麼多旁證,就是拿不出主要的證據,然後叫人家繼續幻想?上法院你拿這些旁證看看,看法官會不會相信,你這麼會辯論,應該知道旁證跟主要證據是差在哪裡吧?搞了一堆旁證,但主證沒有?turtlins wrote:你就繼續幻想吧。(恕刪)
dgame wrote:講真的 turtlins...(恕刪) 其實我最近都懶得和他討論了。他的專長就是化簡為繁,用一堆似是而非或者有模糊空間的網路查詢到資訊,加上自己獨家的解讀,來"模糊焦點"。跟他討論基本上感覺是浪費生命,生命其實還有許多更美好的事物等著我們去品味。我倒是很好奇他到底有沒有寫過任何一篇的論文? 依他的邏輯寫出來的論文,我覺得指導教授,口試委員或者referee 可能會看的一個頭兩個大...
ghleu wrote:其實我最近都懶得和他(恕刪) 不會啊,其實人家挺辛苦的,真的。要在茫茫的論文海中摳關鍵字,一個個看很費腦力的耶。我反而有點同情他了也只有英皇的論文需要別人出手拯救,自己不上政經關不了說清楚講明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