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redragon wrote:就這案例而言找了四年找不到人你還以為政府拿他沒皮條? 四年根本也還沒過法律追訴期,現在的政府有缺錢到急著要這一萬八嗎?有多少通緝犯金融要犯抓了多少年,還在逍遙法外哪!阿扁的錢都追回來了嗎?要不要再抓他去關一關?這種小咖的,你等到他的房子要賣或是遺產過戶,再來要這筆錢外帶利息都還來得及。
逛逛3455 wrote:超離譜。越來越像共產黨世界 ! 恐佈!恐佈!(恕刪) 樓主是不是一點法律常識都沒有?不識字也也親自簽收了,又不是又聾又啞,自己不繳一萬八怪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因為平時都在外地打零工沒回家,不知道有任何通知單,結果錯失挽救機會,案件移送到執行署後,還會傳繳一次,畢竟只是1萬多元的罰金,討不到才開始清查他的財產,只是進到法拍程序,執行官寄3次平信,11次雙掛號,甚至媽媽也曾親自簽收3次,結果沒有通知兒子的後果,執行署沒有收到他們有表達異議,直接法拍。執行署行政執行官柯玉倫:「在這個期間義務人的媽媽,大概有親自簽收過三次,所以義務人應該是知情這個程序。」
小酷林 wrote:政府為了1萬8千元...強賣小老百姓的不動產!這種喪盡天良的惡行...比共產黨還可怕!!!民進黨政府為了錢真的甚麼事都幹得出來!!!死要錢的政府名不虛傳!!!!!!! 就為了1萬8千元死不繳搞到房子被法拍咎由自取再說拍賣掉的錢扣掉罰金,剩下的會還給屋主罰金是公定價,是屋主違規造成,等於是他欠國家社會的公道何來民進黨政府死要錢一說難道國民黨執政就不用依法律程序來追繳罰款嗎??????????????
逐風太陽 wrote:把他當通緝犯抓來強制勞動都比去法拍他家的房子來得合理,房子一法拍,當事人的損失就不只是一萬兩萬,而是幾十萬幾百萬,做為保護人民的政府豈能做這種事?...(恕刪) 真的把當事人當通緝犯抓起來強制勞動才有問題吧....人身權遠大於財產權....任何一個法治國家都一樣.....為了政府債權....不先去強執當事人財產...而是去侵犯當事人人身自由權....根本違反比例原則....
DandelionJack wrote:說得太好了,五分奉上。這完全是民進黨暴利集團搞出來的?我們應該譴責民進黨政府無法保障人民的財產安全的問題,不可等閒視之。 你確定是民進黨搞出來的?國民黨時期沒有查封財產,強制執行,銀行法拍嗎????
dohan8850 wrote:這不符比例原則這個政府真狠法院應該斟酌這種情況不一定都要配合債權人不過這個案例還是可以補救提擔保金暫停法拍看欠多少還一還接下來就可以解封 你不知道吧不只交通違規罰款就連社區大樓不繳管理費房子也會被查封喔狠?法律不是放在那當擺設的好嗎這房子已拍出去跟新屋主談吧
逐風太陽 wrote:四年根本也還沒過法律追訴期,現在的政府有缺錢到急著要這一萬八嗎?有多少通緝犯金融要犯抓了多少年,還在逍遙法外哪!阿扁的錢都追回來了嗎?要不要再抓他去關一關?這種小咖的,你等到他的房子要賣或是遺產過戶,再來要這筆錢外帶利息都還來得及。 所以你是要等他過了法律追溯期再來要是嗎??阿扁的事情你自己再去開一棟樓跟本案無關不要來占版面
carloslie wrote:政府通知了4年,掛號了10幾次郵件,本人都賴著不處理了....難道執行官還能妨礙人身自由....強壓當事人到法拍現場嗎? 扯到人身自由,那就更是藉口了。都害人家淪落街頭了,還能妨礙什麼人身自由?要知道,若結果是害別人家破人亡,還不如被當成十大通緝要犯。像政府這樣的行政機關,給你十年的追訴期,十年若還找不到人,活該被當成呆帳。
逐風太陽 wrote:扯到人身自由,那就更是藉口了。都害人家淪落街頭了,還能妨礙什麼人身自由?要知道,若結果是害別人家破人亡,還不如被當成十大通緝要犯。像政府這樣的行政機關,給你十年的追訴期,十年若還找不到人,活該被當成呆帳。(恕刪) 你是法盲嗎?什麼是人身自由不知道嗎?還淪落街頭.....人身權跟財產權,那個比較重要的....,如果自己不清楚,可以問google大神。也別以為欠1萬8是小錢,就可以理盲濫情,案主怎麼不去欠地下錢莊1萬8看看,看是政府狠,還是私人債權狠....
firedragon wrote:就為了1萬8千元死不繳搞到房子被法拍咎由自取再說拍賣掉的錢扣掉罰金,剩下的會還給屋主罰金是公定價,是屋主違規造成,等於是他欠國家社會的公道何來民進黨政府死要錢一說難道國民黨執政就不用依法律程序來追繳罰款嗎?????????????? 你要扯國民黨,去開另一棟樓,我只知道現在的這一件是民進黨造的孽。你知道法拍和市價是差多少嗎?人家的房子值兩百萬,你拍完,扣除各項費用,屋主拿不到一百萬,這就是你們口口聲聲法律的公平正義嗎?做人有點基本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