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的高雄罷免只是展現了綠營的基本盤而已,還沒有投票就可以預知會通過,並不是原本投韓的89萬去轉投同意罷免造成的,大家有沒有想過在市長選舉時,G-My拿了74萬票,只要這74萬再出來投罷免,絕對足以跨過57萬多的門檻,不管韓做得如何,有可以為G-My討公道的機會怎麼能不把握,加上原先中立或淺綠想要高雄改變而投韓的人失望倒戈就造成這次的結果。容易罷免其實對人民是好的,在位者才會戒慎恐懼做事,做不好,隨時有下台的危機,檯面上的爛咖還很多,多罷一些吧!
01橘子人 wrote:選舉是多選一,和這罷(恕刪) 如果今天罷免是採用多數決,我相信韓草包不會阻止韓粉出來投票而今天韓草包勸韓粉不要投票,意圖就是壓低到25%門檻以內只要沒超過25%,就算贊成再多也沒用,韓草包也是利用此一漏洞下去賭不會過可惜太討人厭了~
01forever wrote:全黨,全國,親綠的政(恕刪) 那也沒辦法啊他就討人厭能怎麼辦呢??但罪名隨便寫,不經過調查,我覺得是制度的暇疵就像監察院的糾正案,也要經過相當的調查確認事實才行名正才能言順,不然就是鬥爭大會而已理由書即便只留下施政滿意度差跟國際形象不佳這兩點,不寫其他三點,我相信罷免也是會過只寫這兩點至少都是合情合理的,不會讓人感覺純綷就是政治鬥爭再怎麼樣寫到歷史裡也比較好看,我覺得這是罷免案做得不漂亮的地方不然再過個200年,看這個理由書,又沒調查報告,後人會怎麼看我相信就算現在的高雄市民,也沒幾個人去看過罷免理由書跟答辯書所以我還是維持我的看法,罷免過了,就是民意,但歷史怎麼評價,我覺得很難講當然也可能是我對制度過於要求可能全世界都是隨便寫個罷免理由又有人支持就可以了
這麼多年了, 很多人還搞不清楚選舉跟罷免性質不同, 台灣政黨尤其是民進黨的愚民手段算是成功的.選舉勝出只有兩種制度一種是相對多數一種是絕對多數(這就是50%以上才當選)..前者選一次定勝負, 後者選舉至少一次以上.前者花發費少時程短, 後者花費較多時程較長, 一般國家都選前者比較省事兼具民主與效率.罷免是一種選舉的補救制度, 重點應放在政府是否因被罷免人持續把持而損害人民重大利益.(如苛政, 貪汙)如果我們的選舉制度是選擇相對省事 那罷免這種勞民傷財事也應謹慎為之, 畢竟不好的人最多四年任期.又罷免的意義在於終結這一任的任期, 一事歸一事一碼歸一碼, 罷免門檻跟當任選舉勝出得票率無關, 真正有民主素養的人民, 對於選舉結果都會接受, 意思就是只要是得勝者其民心都應該視為贏者全拿.所以罷免門檻應該以終結其任期為標的, 這當然要公民50%以上同意才算, 又不同意或沒意見者沒必要出來投票, 為了省事,選舉出來一次就夠了, 沒必要隨反對者起舞. 簡單講, 選舉沒結果是不行的, 會沒市長. 罷免沒結果, 沒關係,還有市長可繼續做..最後考慮到歷屆選舉投票率總有20%到30%的人一定不投, 那罷免同意票門檻訂40%, 比較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