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2323dw wrote:
其實,高虹安委員應該是沒有貪污的,
也沒有那個心去貪助理的小錢,
如果高虹安沒有貪汙,那她就是沒有看帳的能力。
她自己私用的費用,混到公積金帳目裡面,但是她又沒捐錢進公積金。
這種不合理的帳,她自己要早發現/早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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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重金屬搖滾樂團范海倫(Van Halen)的主唱羅斯(David Lee Roth)有一項奇怪的要求。不管哪一個演唱會主辦單位要和范海倫簽約,合約中都有這一條:後台必須有一碗M&M彩色巧克力,但每一顆咖啡色的巧克力球都要先挑出來。
因為合約中,要準備很複雜的舞台+設備+場地。如果簡單的巧克力條款都沒做好,那其他地方就很可能也會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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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費雖然是小錢,但是如果在這上面都做不到位,大概議會法案也是不懂裝懂在亂搞。
神魔亂舞 wrote:
據傳,整起事件由幾位熟知高辦內部運作的助理及幕僚群,自組「吹哨者聯盟」自救
這是很可疑的。
因為如果是有薪資短少/獎金漏發等民事金錢糾紛,2020當年就會爆出來,不會拖到2022選舉之前才爆料,
而且現在這種爆料,助理是無利可圖,因為沒有民事訴訟,只能讓高虹安面臨刑事訴訟。
至於刑事訴訟...只要有助理提告說他是被高虹安逼迫捐錢。那2020當年也可以爆出來。按照貪汙治罪條例 第 4 條【藉勢藉端強募財物】,高虹安就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一擊斃命,根本沒有拖到2022才組什麼吹哨者聯盟的必要。
那是要【自救】甚麼???(1)沒有民事訴訟,這些前助理一毛錢也拿不到啊。(2)只有刑事訴訟,萬一敗訴是這些前助理有法律責任。
除非民進黨/國民黨有人掏錢暗助,不然對這些前助理來講,是只有風險,沒有一毛錢收益的事情。
而這所謂的吹哨者,打到現在,是連高虹安拿辦公室茶包這種雜事,都要當什麼了不得的壞事在打。其實拿茶包這種雜事,連民事都幾乎告不起來。但是卻把拿茶包當作是驚人密帳,要控告高虹安涉及貪汙七年以上重罪??????
我認為是從高虹安那邊叛逃到民進黨的助理,偷了檔案離職,等選舉前發動,在背後惡搞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