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dbigman wrote:胡扯最簡單的例子台北大巨蛋是BOT蔣萬安就敢去指指點點說座椅顏色不對天花板顏色不對要求遠雄改難道這是假的新聞? 要說到胡扯,大概就你最胡扯。不僅胡扯,還邏輯錯亂!人家說公部門的標案不像民間公司的標案可以隨意改,東拗一下西拗一下~結果你在扯有監督權的公部門去要求民間公司的標案做改善的事?你知道你的邏輯死很久了嗎?你知道你自己在胡說八道嗎?
chinnaut wrote:美國聖湯瑪斯大學國際研究講座教授葉耀元今(11)日表示,桃園市長張善政應負責與廠商研擬控管,並酸,可能張覺得這個休息區很棒,很符合其審美觀。 好笑了如果是以外型像靈堂的名義打槍那又會是另外一個新聞了誰家驗收不是照標書驗收的.......
tdbigman wrote:這個跟台北燈會不同,...(恕刪) 重點不在 什麼時候做的,重點在 什麼時候 "決定"這樣做的。如果當初就決定做成這樣,後面就只能照之前的決定完成,不然就是違約。如果當初沒有決定做成什麼樣子,廠商亂做也不算違約。怎麼看都像是前任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