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克瓦 wrote:台灣法令為何要保障房客?就是要房東自己學乖,不能租給老弱病窮,不然自己惹禍上身,政府也不理你,你們自己去打官司⋯⋯ 你這句寫出來,房套們沒人給你加分了。房套們手上有的那一兩間破舊房,連魯空都不削租,老弱病窮的才會勉強考慮一下。“我只租有錢人,500大員工“,對他們而言,真的只是破房傳說。
楊逍 wrote:還遇過一個女房東很噁,50多歲的單身阿姨,她要漲租,我跟她說那我租到合約到就好,她就開始說年輕人不要怕吃苦,你看起來很老實很不錯,阿姨之前租給一個房客,他想要強爆我也,然後開始說細節⋯ SOD ?
只是個過程 wrote:你這句寫出來,房套們...(恕刪) 可以租女的,幹嘛租男的?可以租不富的,幹嘛租窮的?可以租年輕的,幹嘛租老的?可以租會走路的,幹嘛租殘的?房東基本常識!如果物件只能租老窮殘魯男,那就是選物件的能力有問題……
達克瓦 wrote:可以租女的,幹嘛租男的?可以租不富的,幹嘛租窮的?可以租年輕的,幹嘛租老的?可以租會走路的,幹嘛租殘的?房東基本常識!如果物件只能租老窮殘魯男,那就是選物件的能力有問題…… 01房套們不見得會選啊例如買這種的, 說要轉賣, 賣不掉, 說要出租.長期下來都能收得到租金再說啦.
只是個過程 wrote:01房套們不見得會選...(恕刪) 所以啦,要好好賺錢,買新建案,不然晚年只能租敘利亞風美宅============================111年全國住宅屋齡以超過20至40年者最多,占42.6%;超過40年者占34.0%,較100年底增加22.0個百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