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辯解破功?萬里老家「房子一直長大」畫面全曝光

一翻兩瞪眼的東西,瞎扯一堆
新北市(前為臺北縣)非都市土地編定公告日期是70年2月15日

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第 8 條
土地使用編定後,其原有使用或原有建築物不合土地使用分區規定者,在政府令其變更使用或拆除建築物前,得為從來之使用。原有建築物除准修繕外,不得增建或改建。
前項土地或建築物,對公眾安全、衛生及福利有重大妨礙者,該管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應限期令其變更或停止使用、遷移、拆除或改建,所受損害應予適當補償。

補充一下,在山坡地保育區,已違反水土保持法要先開罰一筆
aahomeboy
沒錯,不得增建或改建。所以賴導會說「修建」
dgame
今天主管機關 硬要刁不是不行,但是新北市政府都說可以合法了,為啥要辯就想不通,甚至還要凹 過戶給自己小孩 要說成 親戚的房子~ 真的是不必要阿
dgame wrote:
真的讓人看出這個候選人的格局 跟 處事態度


違建對一般人沒什麼!但對賴清德可不一樣 .....

這一棟就算賴清德承認是違建,也不可能合法。但他要競選總統,總統可以有違建嗎?當然不行!唯一一條路就是自行拆除。

但這棟房屋還有另一層意義,就是是賴清的起家厝。台灣人很重視起家厝,對一個人的影響,幾乎等同祖墳一樣。

賴清德拆起家厝,就跟蔡英文拆老爸的墳墓一樣嚴重。這對支持者的信心,還有士氣的傷害,絕對非同小可。

所以接下來民進黨全黨一定全力硬拗,絕不承認是違建,一直拗到選舉結束為止!
crazydiamondc
怪誰~ 怪四叉貓~ 什東西不扯 扯違建~~ 白癡來的
suyisan
這就是垃圾政客
tgdlyg wrote:
你想裝花園那一側還要看台電願不願意啊!

闢一堆,又不干台電的事,電有問題自己去問台電,違建變台電有權管了,真是愛屁,就是被檢舉違建違法了趕快補件,趕快合法,再屁這個沒什麼用
dgame wrote:
內情也沒啥不單純
因為礦業用地就是舊式地目
本來就可以就地合法(補稅)...(恕刪)


就地合法說來容易,其實很難

70年以後有增建--樓層或面積增加
拆除重建就沒辦法「就地合法」

實施建築管理前建造之建物,無使用執照者,應提出主管建築機關(鎮、市、區)公所之證明文件或實施建築管理前有關建物之下列文件之一:

1.曾於該建物設籍之戶籍證明文件。
2.門牌編釘證明。
3.繳納房屋稅憑證或稅籍證明。
4.繳納水費憑證。
5.繳納電費憑證。
6.未實施建築管理地區建物完工證明書。
7.地形圖、都市計畫現況圖、都市計畫禁建圖、航照圖或政府機關測繪地圖。
8.其他足資證明之文件。
前項文件內已記載面積者,依其所載認定。未記載面積者,由登記機關會同直轄市、縣(市)政府主管建築、農業、稅務及鄉(鎮、市、區)公所等單位,組成專案小組並參考航照圖等有關資料實地會勘作成紀錄以為合法建物面積之認定證明。

1.~8. 只是能提出申請「就地合法」的門檻而已,不是一定會過
dgame
這類案件 即便打上法庭,往往也會過關.所以,我並不覺得這類事情是道德瑕疵.反而硬去辯解 比較算是在扯謊.
crazydiamondc
太小看民進黨  有黨證 什都有可能
凡之夢田 wrote:
淦,有夠扯的,公然佔據國有地蓋房子,還形成聚落


你這句話是有機會被告的喔!
"公然佔據國有地蓋房子,還形成聚落",
這涉及毀謗了,
因為根據新聞資料與地籍資料查詢,
人家是有土地所有權的.
63號土地如果每個所有權人都提告,
你法院應該跑不完.



Brian 168
你在恐嚇人?
tgdlyg wrote:
在外線可辨識下在外線固定處附近就安裝電錶了,
你外線要直接繞到花園側外觀能看嗎?


台電不僅要管理建照,現在也要負責維護建築外貌了 ....
tgdlyg wrote:
這涉及毀謗了,

又關你屁事了,又不是當事人能告屁,在哪裡假激動,只是看到所有地上建築物0棟
aahomeboy wrote:
就地合法說來容易,其實很難

70年以後有增建--樓層或面積增加
或拆除重建就沒辦法「就地合法」

實施建築管理前建造之建物,無使用執照者,應提出主管建築機關(鎮、市、區)公所之證明文件或實施建築管理前有關建物之下列文件之一:

1.曾於該建物設籍之戶籍證明文件。
2.門牌編釘證明。
3.繳納房屋稅憑證或稅籍證明。
4.繳納水費憑證。
5.繳納電費憑證。
6.未實施建築管理地區建物完工證明書。
7.地形圖、都市計畫現況圖、都市計畫禁建圖、航照圖或政府機關測繪地圖。
8.其他足資證明之文件。
前項文件內已記載面積者,依其所載認定。未記載面積者,由登記機關會同直轄市、縣(市)政府主管建築、農業、稅務及鄉(鎮、市、區)公所等單位,組成專案小組並參考航照圖等有關資料實地會勘作成紀錄以為合法建物面積之認定證明。

1.~8. 只是能提出申請「就地合法」的門檻而已,不是一定會過


就外觀來看,
不會很難,
是很花錢而已,
看起來不是危樓,
補照而已,
繳罰款,
請建築師繪圖申請建照,
請技師做結構鑑定簽章,
有沒有做好水土保持,
就花錢而已.
Brian 168
毫無意義的發言
hu4852 wrote:
又關你屁事了,又不是當事人能告屁,在哪裡假激動,只是看到所有地上建築物0棟


我說"63號土地如果每個所有權人都提告"
聚落不是在63號土地上,
他就是說聚落上的人都是侵佔國有土地,
63號土地每個所有權人都是當事人了,
當然能提告不是嗎?

他是你分身?
不然你是在激動什麼?
Brian 168
毫無意義的發言
tgdlyg wrote:
補照而已,
繳罰款,

對嗎?違法就趕快合法就好了,又屁一堆,這個賴比你熟悉,不過你也可以請他委託你代辦,不妄你查一堆這麼熱心讓他違法變合法的心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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