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y4343 wrote:
我娶大陸的。一開始我...(恕刪)

不是啊,中華民國國籍法就規定了,出生時父或母是我國國籍,就會有我國國籍,並沒有規定要做什麼文書登記,如果有,一定有網友能找出法規來,但就是沒有。
至於你娶大陸妹還是美國妹,跟這件事一點關係也沒有。
‘大陸親生子女在臺設籍後,如又再回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者,將喪失臺灣地區人民身分。日後如欲來臺定居,須重新申請’

這裡從頭到尾說的都是戶籍居留
不涉國籍


另外
炒這個議題的人
不是都說大陸的防疫比臺灣好
台灣要多向大陸學習
那一出事
拼命想擠上專機回台是怎麼回事

tzechiny wrote:
根據中華民國憲法,

兩岸地區人民同為中華民國國民,

所以你得先是中華民國國民,

才會受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管轄!

身爲中華民國國民,

你可以選擇當大陸地區人民,

也可以選擇當台灣地區人民,

那是在成為中華民國國民之後的事!

法律有規定怎麼樣會屬於中華民國國籍,出生的部分是一生下就決定了,不是用選擇的。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屬中華民國國籍:
一、出生時父或母為中華民國國民。
二、出生於父或母死亡後,其父或母死亡時為中華民國國民。
三、出生於中華民國領域內,父母均無可考,或均無國籍者。
四、歸化者。



但法律也有規定,要選擇成為台灣地區人民,或是大陸地區人民,這是要選擇的。

本條例第二條第三款所定臺灣地區人民,包括下列人民:
四、在大陸地區出生,其父母一方為臺灣地區人民,一方為大陸地區人民,未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並於出生後一年內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

本條例第二條第四款所定大陸地區人民,包括下列人民:
二、在大陸地區出生,其父母一方為臺灣地區人民,一方為大陸地區人民,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領用大陸地區護照或未依前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
豆豉英 wrote:
為什麼小明沒有申請,就沒有中華民國國籍?
小琴沒有申請,就自動生效有中華民國國籍?


小琴有黨證

小明有嗎?

方能愛國
我在跟你講國籍,

你扯什麼戶籍?

Ok1988 wrote:
再說一次你說的不對錯...(恕刪)
不好意思啊!

你去跟我們陳大部長說啊!

你懂不懂什麼叫「有機會」成為中華民國國民?

誰跟你出生就決定了?


惡魔推銷員 wrote:
法律有規定怎麼樣會屬...(恕刪)
前面有位tdbigman網友
對蕭的情況解釋的很清楚
可以翻前面
不要硬講

國籍是出生那刻就擁有的
那請你解釋什麼叫「有機會」成為中華民國國民?

問你幾天啦?

還答不出來?

還在那出生就有?

想跟我們陳大部長當同國國民有這麼簡單?

作夢啊你!

Ok1988 wrote:
前面有位tdbigm...(恕刪)
tzechiny wrote:
我在跟你講國籍,你扯...(恕刪)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屬中華民國國籍:
一、出生時父或母為中華民國國民。
其他是戶籍問題

很難懂嗎
錯!那叫「有機會」成為中華民國國民!

你哪位呀?

要我信你而不信我們的陳大部長和陳大主委?

他們倆說這句話的時候,

全政府上下一致支持叫好呢!

你比他們還懂法?

Ok1988 wrote: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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