巽天風 wrote:
中配的雙親要來台灣看病可以啊..
請依照外國人標準付錢..
如果是要開刀..也請自行負擔..
不得用健保去補助任何費用..
畢竟健保費是台灣民眾付錢建置的..
使用者就要付費...
今天台灣人娶的是這位中配..
成為台灣家人的也是這位中配..
不包含這位中配的其他家人
陸配家人要來 也是有條件的
陸配目前申請我國籍須先依親停留四年,加上長期居留二年,才可取得我國籍。取得國籍後,陸配父母依親在台停留為一至三個月,可以延期,若年滿七十歲以上,可申請定居,每年為六十人。相關規則,外配一體適用。
健保法規定,不論是否取得我國籍,陸配或其親友如要投保健保,需在台灣連續住滿六個月。薛瑞元說,這不是只看六個月的規定,而是縮短陸配申請國籍的時間後,陸配依親來台的人可能增加,對健保的影響需要評估。
台灣醫務管理學會理事長、新光醫院副院長洪子仁表示,陸配人數不多、年紀較輕,以醫療利用率來看,與陸生一樣,對健保資源不會造成影響或損失。
你人來要用健保 也是要繳健保費吧 ~~~
你老婆是你老婆 他父母就跟你沒關係是吧? 你去跟你老婆說說~~~ 笑你不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