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ookie-BB wrote:「民意代表」接受「人民」贈與,二手衣價值不高是否可以拿,如果二手衣可以,那二手車、二手房是否可以,「這些人看起來痛恨利益輸送,但利益小了,他們就覺得這樣沒關係?」 到底是什麼樣的律師會說這種蠢話??
Phookie-BB wrote:LV。律師林智群直言徐此舉可能有違法疑慮,但有網友拿現任總統蔡英文曾贈送副總統當選人蕭美琴二手衣物的事情反駁,他表示,政治人物送政治人物東西,和民眾送政治人物東西不一樣,「只有蠢蛋才會覺得情況有一樣啦 與其花時間計較這個 不如解釋一下位什電費要漲拉就算是利益輸送 幹 ~ 民進黨輸送的還少嗎?
Phookie-BB wrote:沒想到文章公開之後,有網友提出「蔡英文曾贈送蕭美琴二手衣物」的事情反駁。林智群再次於臉書發文回應,「政治獻金法,怕的是利益輸送,規範的是『人民』捐錢/物品(我認為也算)給『政治人物』的事情」,蔡英文送東西給當時是立委的蕭美琴,是政治人物送東西給政治人物,不是民眾送東西給政治人物,況且蔡已經是總統了,「她送東西給立法委員蕭美琴,到底可以獲得什麼政治利益?」 所以要選議長的,送議員東西應該是無罪了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