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違建問題真的沒辦法解嗎?

就跟一堆人嘴交通一樣,違停就要警察給方便,方便之後就次次違停,大家就有樣學樣,反正警察不管。
偶爾抓了又靠杯警察缺業績。
Liner wrote:
台灣的違建問題真的沒辦法解嗎?


可以瞧一下賴皮寮,看有沒有辦法解
更嚴重的是交通違規吧...
看政府的態度就知道放著爛
連有人幫忙檢舉都懶的處理了
這算甚麼
我們彰化花壇有人直接整條大水溝上就給他蓋橋
蓋橋就算了,再加蓋鐵皮
加蓋鐵皮就算了還密封加門
結果大水上又多一間她家的房子
隔壁一看跟著蓋,一直蓋,陸續蓋
蓋到水溝都快沒法清理
Liner wrote:
頂樓陽台隨意加蓋出租...(恕刪)
賴皮寮都不拆了,憑什麼我要拆
很久前的新聞參考
拆違建預算增20倍 議員大砍500萬元(80萬 擴編1500萬)

這個討論很久了,這就是民主的弊病, 選出的代表砍預算不想拆, 地方政府也只能拆個小貓二三隻當代表, 只要沒出大事, 基本拆不了。
除非就職宣示關說違章違法情事屬實自動免職且立法明訂, 不然, 只要還是民選, 結果還是一樣。
也有人會說,

建築法第 96-1 條
依本法規定強制拆除之建築物均不予補償,其拆除費用由建築物所有人負擔。

但很不幸的, 這還要制定地方法 強制拆除違章建築收費自治條例 這類的法規, 目前除了少數個地方有通過,其他的,去到了議會, 通常很難通過, 不然就是會被廢止。

而且, 要拆個違章要層層簽核到高層( 沒大事通常不太會過, 因為民代...電話會一直打) , 重重關卡設置, 沒幾人想爆肝吃力又不討好, 違法的人比守法的人還大聲......就一言難盡了。
昨天一個同事說大陸幾乎沒有違建問題,因為大陸對違建罰責很重,也沒有分什麼年份以前蓋的屬於緩拆的既存違建,只要是違建就是拆,現在沒拆可能是還在討論是否為古蹟以及如何安頓在違建區裡住的民眾。

我自己查了一下大陸還是有違建的,好像是分有沒有被中央規畫到那個地是否被規畫做國家建設,如果有就會馬上排拆,拆的速度也是比快,不留情面,或許這是共產國家唯一的優點吧。
1.只要自行提出證明沒違建 房屋稅就可以部分減免
2.只要被檢舉違建並證實 房屋稅2倍 檢舉人且有獎金(目前檢舉逃漏稅有獎金)
很多所謂的違建都比法規早得多
當年蓋的時候都合法合規
立個法就算?

只能去住那建商新蓋的?
上至總統,到白粉最崇拜的柯P、國蔥都曾違建過。
會有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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