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買山寨貨要罰了!不管有無申報,會被沒收,處最高貨價3倍以下的罰鍰。

blood0819 wrote:
海關呼籲商民勿貪圖便...(恕刪)
這個說法本身就有問題,除了大量製造、進口之外,對於零星個案,它的前提,必須是由受害廠商主動提出,並會同稽查人員一同糾察,而不是由國家機器主動單方面偵查,因為,政府不是廠商,不能代表正牌廠商來判斷是否正品,一定是要會同相關廠商來協助判斷。不然發生政府判斷錯誤,導致對方行程延誤、幾千萬美元合約飛了,那時就好玩了。

它這個說法明顯違反法律和現實運作,實施上也有極大困難,先不說是否有辨別世界所有正品的能力,以後難保有不肖海關看誰不順眼、心情不好,要求入境旅客舉證全身上下、攜帶行李的物品,都是原廠正品,這會給對方帶來極大行程延誤,等於開了一個罪惡的後門誘惑給你,所以爭議才會那麼大。

細看了一下文字敘述,說的是出、入境,而不是只有入境,這下好玩了,出境登機前,都要清查的話,那要花多少時間? 早1個小時到機場,時間似乎也不夠用吧 ? 這是哪個天才想出來的 ?
nwcs wrote:
這個說法本身就有問題,除了大量製造、進口之外,對於零星個案,它的前提,必須是由受害廠商主動提出,而不是由國家機器主動偵查,因為,政府不是廠商,不能代表正牌廠商來判斷是否正品。

它這個說法明顯違反法律和現實運作,實施上也有極大困難,先不說是否有辨別世界所有正品的能力,以後難保有不肖海關看誰不順眼、心情不好,要求入境旅客舉證全身上下、攜帶行李的物品,都是原廠正品,這會給對方帶來極大行程延誤,等於開了一個罪惡的後門誘惑給你,所以爭議才會那麼大。


商標法第75條,海關於執行職務時,發現輸入或輸出之物品顯有侵害商標權之虞者,應通知商標權人及進出口人。

它就沒限零星個案啊
其實抓大放小原則,往往是為了加速通關經濟發展原則,但這「小」的越來越多影響正常經濟的時候,那也不得不採取措施了
blood0819 wrote:
商標法第75條,海關...(恕刪)
是的,舉證責任在原廠,政府頂多先行查扣,但也不能無緣無故查扣。必須是 : 顯有侵害商標權之虞者,哪個顯字,應該沒幾個人擔得起,畢竟山寨哪有那麼差,能讓人一眼就看出來 ?

所以,現實是,就算台灣海關也沒那麼智障,拿著雞毛當令箭,給自己找屎。只有1450不食人間煙火,看到規定條文就高潮,光吃台灣價值就會飽。

blood0819 wrote:
但這「小」的越來越多影響正常經濟的時候,那也不得不採取措施了
你這臉打得響阿,因為,政府根本就沒數據,證明這「小」的越來越多,已經影響到正常經濟。難免給人單純就想圖利廠商、找人民麻煩耍官威的觀感。
突然想起阿北的話:
商人都是拿著刀叉吃人肉,政客往往是共犯。
話說這個修正預告也才發沒多久
能放新聞稿出來,這真的是比髒西西好多了
髒西西要收750偷偷摸摸的預告修法,明知一般消費者根本不會去看髒西西的公告,卻連個屁也沒放
blood0819 wrote:
話說這個修正預告也才...(恕刪)
就是NCC前車之鑑,所以才先放話,畢竟,海關也不想當智障,做壞人,向所有進、出境的台灣人、觀光客宣戰,這不是給自己找屎嗎 ?
怎知道我買的LV包包是不是山寨貨?

財政部要先成立一個鑑定部門
nwcs wrote:
是的,舉證責任在原廠...(恕刪)


去中國帶A貨當心!6月起取消「小額免罰」 被抓沒收罰「這金額」

想不到三粒的有數據
「2024年海關共查獲433件進口侵害智慧財產權案件,涉及27.1萬件仿冒品,旅客違規攜入案件有12件。」

433件,27.1萬仿冒品,旅客的12件,那小額免罰的感覺也不會有幾案
這樣的情況,真的是不支持這種擾民措施,我覺得這個機制海關也是給自己找麻煩
感覺淘寶真的是擋人財路了,政府才會一直出招
但只要標檢局不出手,都是小招,如果標檢局把一堆有的沒的都例入應施檢驗商品,那就麻煩了
nwcs wrote:
喔.,反正一釋憲就說不過它..那沒事了 !
對了....黨還有申請釋憲這招
nwcs wrote:
智障發言就少來丟人現...(恕刪)


我覺得你這發言很清楚的顯示了自己的程度….



海關的職責是查緝走私而已
現在還管到民間企業的商品仿冒糾紛
民間企業是有提告遊客還是有包養海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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