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rvey norman wrote:溫朗東在《台灣向前行》節目中建議,行政院應好好的傾聽民意,將超徵稅收算清楚每人在不舉債情況下可發多少,並順道也幫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這4個直轄市一併算清楚,人民總共可領多少,「中央發地方也發,和樂融融不是很好嗎?」 為啥只討論台北市(市長蔣萬安,國民黨籍)、新北市(市長侯友宜,國民黨籍)、桃園市(市長張善政,國民黨籍)、台中市(市長盧秀燕,國民黨籍)這4個直轄市?~台南市(市長黃偉哲,民進黨籍)呢?高雄市(市長陳其邁,民進黨籍)呢?~沒有超徵?~台南、高雄的市民卡細漢?~還是單純地只是因為黨籍不同不能打到自己人?~
Harvey norman wrote:還稅於民發現金?地方...(恕刪) 可以啊!~你叫台中市議會像立法院一樣去提案表決啊!~台中民進黨的市議員為何不提案?行政單位沒有通過提案要如何發?笑你民進黨的議員連提案都不敢!~快喔!別拖~不然趕不上 823 了~
Harvey norman wrote:還稅於民發現金?地方...(恕刪) 都錯了,還沒加上賣地的錢,呵呵大台中:賣地747億財劃262億超徵120億除以286萬人平均一人39475元行政單位不夠還可以舉債...真的很有趣~花蓮王的花蓮縣議會,都能發5萬了,當青鳥又沒錢,您們不領嗎?盧市長這樣雙標不對吧?敝人堂姊一家五口小孩還要買NS2哩,您這樣就告發,不就是藍共戒嚴,請問沒有言論自由嗎...?他們20萬飛了...唉好了,側翼們請繼續~
A,不是,我記得藍白修預算法,超徵到一定金額就要發現金還稅於民,已經三讀通過。但DPP說不接受要釋憲,所以一直拖到現在,搞得大家很不爽。而且普發1萬,行政院也是GGYY,不肯編預算。樓主不出征阻擋立法普發現金的中央DPP,來找最小咖沒話語權的地方是怎樣 ?要想以後都能享受超徵普發現金,支持修預算法就完事了,一旦修法通過,哪有台中市長甚麼事,照法律就對了。而且高雄聽說超徵更多,同樣標準,好歹也吐一些出來吧 ?
mopplayer wrote:大台中:賣地747億財劃262億超徵120億除以286萬人平均一人39475元行政單位不夠還可以舉債... 腦筋如果有問題就要看醫生吃藥!~賣地、財劃的款項可以拿來分給百姓?台中要連賣地、財劃的款項一起算~那民進黨及中央要不要比照辦理「賣地及財劃」款項一起發? 全國每人可就不只可以領一萬囉~稅徵超收,還可以說是還稅於民~因為稅收本來就是百姓繳納的~那「賣地、財劃」要分給百姓的理由是什麼?你說說看嘛!~青鳥們!四萬沒有了,拿處方簽去領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