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sonQ wrote:你不把內政部、交通部、警政署放在眼裡?你看不起卓榮泰? 請問長輩,跟中央又有什麼關係?這是地方政府的警力指揮和督導問題!隨便查都查的到:地方政府對警察的指揮權主要體現在對地方警察機關(如縣市警察局)的業務指導、勤務協調和行政監督,尤其對保安警察有指揮監督權。職責範圍:負責掌理各該管轄區域內的警察行政、人事、經費及一切警察業務。執行任務:具體執行治安維護、交通整理、刑事偵查、外事警察及其他法規賦予的警察勤務。指揮體系:在行政上隸屬於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該不會每個都要中央處理,那直接廢掉各縣市地方政府好了?花蓮、台中和新北鬧劇還不夠?成立西部平原部和東部高山部,完全執政、完全負責,這點敝人贊成!
mopplayer wrote:請問長輩,跟中央又有...(恕刪) 拜託.........警政署管各地方警局的地方首長只有白名單的同意權其他等於擺設台灣又不是邦聯 聯邦制 地方司法警察自理這你都不知道 還能睜眼亂洗這新聞在國外留言 一堆阿兜仔質疑台灣警察著麼讓一個恐攻現行犯趴趴走4小時
tgdlyg wrote:台灣能公開販賣的印象中是不能開鋒的,不過玩刀的人自己要開鋒很容易,張文唸過餐飲科當過廚師,自己磨刀更沒問題 完全錯誤這類刀具完全符合法令一般質量的就可非常鋒利法令限制是刀背假刃不可開刃
marinese wrote:人家分析的有論點有常理你私人恩怨要噴不是不可以只是什麼都沒有的噴法 路人一看就高低立判 人還在就一翻兩瞪眼,現在人走了,看圖說故書,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那些檢調實地查訪辦案都可以收一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