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台文者其實提出了一個很好的問題:華文畢竟才是通用文體,用字發生歧義時如何解決?例如,婆婆在閩南話稱作 大家 ta-ke形容小孩調皮叫做 賤 chiān現在叫做 這馬 chit-má 等等,確實會對華文閱讀產生干擾。我的建議是不要讓華文台文“長太像”,讓讀者自然迅速分辨不同語境即可。像是 chit 用即不用這,ê 用个不用的,等等。教育部推薦用字還是值得商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