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轉職!徐旭東:收費員只想領救助金

迴旋曲 wrote:
1.賄賂案始於民國90年,那時未有遠東聯盟及遠通電收為事實,可見蔡自始就是在為自己的精業公司作行賄。..(恕刪)

噗, 誰管蔡是哪家公司的人, 精業根本沒參予投標, 整個行賄護航的廠商就是"遠東聯盟"
遠通電收更是非法手段得標後才成立的公司, 也就是官商勾結下的產物

你的邏輯能通, 以後大家骯髒事做盡取得利益後再去成立新公司, 一切都漂白了

array5438 wrote:
大大意思是???小弟...(恕刪)



大大意思是???

小弟 引證 ETC 的官商勾結...

大大說

小弟 一直強調官商勾結, 10000個人看到這樣的留言只要有10個把它當成國道收費員處置事件有官商勾結..


請問小弟要負擔啥款法律責任?


請問大大... 若沒有真正看內文, 只看片段, 這樣要付啥款的 法律責任??


謝謝
-----------------------------------------------------------------------------

如果政府無能就繼續讓有心人士抹黑擾亂社會吧,至於你有什麼法律責任?

我只能說夜路走多總有一天碰到鬼,時候到就付點學費買經驗吧
ichirohiro wrote:
噗, 誰管蔡是哪家公...(恕刪)


你再亂扯嘛!請你先說明幾件事:
1.請說明蔡在民國90年的行賄,是在替哪間公司行賄?
2.請問蔡行賄時,是以誰的名義在行賄?
3.請說明蔡是遠通的誰?擔任遠通何職務?
4.請說明蔡能不能代表遠通公司?
你若能解釋這四點,你才有資格論述遠通與交通部官商勾結
蔡是誰,是本案中最重要不過的事情了,你竟認為無所謂?看來你不認識法律
還有,我講的“代表”,是法律用詞,嚴謹的很,你不要以為我是隨便打的。

你天真以為,精業若干年後加盟遠通,那精業自己公司作的事情,就等於是遠通作的啊!?
傻,真傻
你以為你手裡掐的是大老二嗎?我跟你講那只是梅花三

迴旋曲 wrote:
你再亂扯嘛!請你先說明幾件事:
1.請說明蔡在民國90年的行賄,是在替哪間公司行賄?
2.請問蔡行賄時,是以誰的名義在行賄?
3.請說明蔡是遠通的誰?擔任遠通何職務?
4.請說明蔡能不能代表遠通公司?
你若能解釋這四點,你才有資格論述遠通與交通部官商勾結
蔡是誰,是本案中最重要不過的事情了,你竟認為無所謂?看來你不認識法律
還有,我講的“代表”,是法律用詞,嚴謹的很,你不要以為我是隨便打的。

你天真以為,精業若干年後加盟遠通,那精業自己公司作的事情,就等於是遠通作的啊!?
傻,真傻
你以為你手你掐的是大老二嗎?我跟你講那只是梅花三


凹言不斷,

迴旋曲 wrote:
你若能解釋這四點,你才有資格論述遠通與交通部官商勾結...(恕刪)

你可能要先論述為甚麼符合上面4點才有資格論述遠通與交通部官商勾結,

遠通因為交通部護航非法得標可是經過法院認證, 你現在還在跟我扯甚麼專業法律, 你要不要先去挑戰法院先?
來點會的好不好?
ichirohiro wrote:
噗, 誰管蔡是哪家公司的人, 精業根本沒參予投標, 整個行賄護航的廠商就是"遠東聯盟"
遠通電收更是非法手段得標後才成立的公司, 也就是官商勾結下的產物

你的邏輯能通, 以後大家骯髒事做盡取得利益後再去成立新公司, 一切都漂白了...(恕刪)


現在的遊戲規則不就是這麼搞的嗎?不信問問立院喬王?不信問問廢死團體那些人權律師?

這裡分享一則網路笑話

某人入室盜竊,剛進屋,女主人回來了,他躲到床下,還是被發現,遂暴力抗拒抓捕出逃,被抓。該情形依法應定入室搶劫,至少判十年。

後來找到一個學法律的,分別給他講了盜竊罪、搶劫罪、強姦罪的定罪及量刑,結果他改了口供,稱當時入室是想強姦,最後以強姦未遂,初審判了三年,因為強姦罪與入不入室無關。

再後來這小子又找到某刑法碩士,碩士告訴他,你應該這樣講,當你想強姦時,發現該女奇醜無比,便逃跑,最後就可以被認定強姦中止,因無損害後果,就可能免於刑事處罰。

再後來他找了一個刑法學博士後,博士教他這樣說:他看上了這家男主人,想強暴他,沒想到女主人先回來了。因為刑法沒有規定強姦男人屬於犯罪,這小子二審被無罪釋放了。

知識改變命運——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

dont hate the player, hate the game
ichirohiro wrote:
你可能要先論述為甚麼...(恕刪)

既然有認證,那就貼來看看啊!網址順便附上,希望有新料,可別讓我又重複之前的論述
精業有沒有投標,跟他行賄有啥關係?
在他行賄的第一天,最初始的第一刻,那時就是沒有遠東聯盟,更沒有遠通電收,可見他行賄目的自始就是為了精業公司而已。精業後來有沒有投標,公司政策有沒有改變,那是精業公司自己的事,司法不引為重點,亦不影響該案司法裁判,只有你自己在振振有詞,真是好笑。

你的錯誤,就是站在2014年往回看,所以你才看的到遠通電收;但你若站在2001年,你什麼都看不到。
既然是在講遙遠那一年的收賄案,那就請把你的情理推斷放在2001年去看去想。

最後,為什麼要符合我講的那四點?因為你若想咬遠通官商勾結這件事,至少要符合那四點才能在司法上站的住腳。

迴旋曲 wrote:
既然有認證,那就貼來看看啊!網址順便附上,希望有新料,可別讓我又重複之前的論述
精業有沒有投標,跟他行賄有啥關係?
在他行賄的第一天,最初始的第一刻,那時就是沒有遠東聯盟,更沒有遠通電收,可見他行賄目的自始就是為了精業公司而已。精業後來有沒有投標,公司政策有沒有改變,那是精業公司自己的事,司法不引為重點,亦不影響該案司法裁判,只有你自己在振振有詞,真是好笑。

你的錯誤,就是站在2014年往回看,所以你才看的到遠通電收;但你若站在2001年,你什麼都看不到。
既然是在講遙遠那一年的收賄案,那就請把你的情理推斷放在2001年去看去想。

最後,為什麼要符合我講的那四點?因為你若想咬遠通官商勾結這件事,至少要符合那四點才能在司法上站的住腳。



大家給凹大師一些掌聲鼓勵
tsubasa330 wrote:
國道收費員爭議不斷,...(恕刪)


我這樣問好了...

如果這些「尚未」找到工作的前收費員直接轉為公職,或轉為公務員,那請問當年努力準備國考的人,情何以堪?

或許徐旭東講話真的只能聽一半,但是那些收費員所說的話,又可以相信多少呢?



rjchardljn wrote:
大家給凹大師一些掌聲鼓勵...(恕刪)


疑?你代表大家?
還是你的名字剛好叫做"大家"??

想在01越級打怪還是先回ptt多練練等級比較好喔
最少也具備點法律的基本知識再來辯論這些法律問題ok?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58)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