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迪月亮 wrote:但重點是有人因為他們的業務疏失而失去了珍貴的生命.........(恕刪) 你可以好整以暇先泡杯熱茶+翹起二郎腿,舒舒服服、慢條斯理的高談闊論,但前線員警沒你這麼好命,他們的工作是面對未知的凶險,生死僅一瞬間。我也舉過真實案例,刑事組幹員才剛喝令:「警察,不准動!」甚至來不及確認匪徒是否持槍,刑警就中彈倒地,頭部又再被捕一槍,當場殉職。當你安逸在螢幕前只出一張嘴巴批判警察、高唱匪徒生命誠可貴的時候可曾想過現實世界裡匪徒的心狠手辣?通緝犯+吸毒+拒捕,一而再再而三犯錯,最後橫死街頭,到底是誰不愛惜生命?
chiashin wrote:員警這種確認,是不嚴謹的確認,不是法律上的確認!說不定兩人長得很像被誤認,說不定人家是雙胞胎!你敢說不會發生誤認?...(恕刪) 我明白您主軸繞著深怕"冤妄"的事情,這種事情本來就是兩難。就像看病會被誤診致死所以就不去看病你每口飯都有可能造成噎死的可能所以不要吃飯喝水是差不多的事情。chiashin wrote:不要在這裡扭曲,難道嫌犯被抓回警局,不需要看證件做身分確認嗎?..(恕刪) 你在回我的文中是表示警方還沒有確定...怕誤認不是嗎? 所以我才想問你在當場是要怎麼確認?我當然也認為要先抓回去警局阿~ 問題就是抓人的方式有爭議吧?
對比這幾天的員警被砍案,正義魔人似乎都銷聲匿跡了。 雖然被砍案中員警值勤裝備屬於不配槍的沒有是否開槍的問題,但是還是有配警棍而且如果真的發動警棍擒拿術不小心害對方被自己刀子刺到GG,可能就要檢討 "警棍使用過當" 了。至於之前實際發生跟持刀砍警對峙的案件:2011年07月12日開槍警員朱世凱個性老實,事後激動落淚。陳建緯攝【林志青、黃仲瑜、呂仁欽╱台北報導】台北市一名富家子昨凌晨在內湖住家旁叫罵滋事,轄區兩名警員獲報趕往處理,男子竟勒住老父脖子,再持刀瘋狂追砍警員,一名警員情急下連開5槍,2槍射中男子胸腹部送醫不治。事後家屬批警員執法過當,質疑:「為什麼連開5槍?」並要求公布監視器還原真相。警局則表示,警員開槍是否過當已進行調查。家屬除了批員警執法過當之外也沒別的招式。警察看來就是要像這次砍警案乖乖被砍才行,不然傷到對方就要被檢討過當了。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