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viswu wrote:
你去看我回文的那位仁兄他寫的是什麼
到目前為止中華搜救總會在內政部也只有依人民團體法登記過
災防法第50條寫說 執行辦法由內政部訂之
那位仁兄說中搜內政部有登記
他就是拿人民團體法的登記來混充第50條的執行辦法的登記啊!...(恕刪)
社團法人要參與協助救災,必須另外向政府申請災防法的相關認證
根據「協助執行災害防救工作民間志願組織認證辦法」
第二條 協助執行災害防救工作之民間志願組織,應檢附下列文件向內政部(以下簡稱本部)申請認證:
一、申請書。
二、組織成員名冊及其救災相關專業訓練合格證明。
三、向直轄市、縣(市)政府或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登記及工作許可文件。
中華搜救總隊是社團法人,
同時也是經災防法認證合格的民間志願組織,
這樣你懂了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