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彭文正教授在「政經關不了」公佈論文門世紀大醜聞的新證據明白指出,倫敦政經學院(LSE)內部一定層級人士已證實:LSE的法律系(即蔡英文在LSE求學時曾就讀的學系)並沒有任何有關蔡英文的博士資料。

公布口委會造成口委的Damage及Distress,但不會造成小英的Damage及Distress,這種唬爛的話你也在信喔,
補繳的論文也許是、也許不是原始的論文,這是要代表什麼? 意思是說,反正我LSE給學位了,論文是不是真的那一本,其實不重要,也許有論文,也許沒論文,這實在太爆笑了。


turtlins wrote:
就是不爽 wrote:
殘念的是,ICO確實提到Damage及distress,只是你硬要掰成公布口委會造成口委的Damage及Distress,口偉會Damage及Distress,小英會沒事? 意思是說,因為是小英的口委,公布口委會造成口委的傷害? 會不會口委真的授予小英1.5個博士學位?



你連ICO裁定書長什麼樣都不知道,

當然不能怪你不知道裡面在講什麼啊。

殘念的是,

我都中英對照給你看了,

你還是沒看懂(可能根本沒看),

殘念再+1。
不是補發三次嗎?節目我看了好幾個月,彭教授說畢業證書的補發規定是要遺失報案證明才能補發,且一次為限,為什麼會說因為有人質疑而又申請畢業證書?不同意思啊⋯⋯
就是不爽 wrote:
補繳的論文也許是、也許不是原始的論文,這是要代表什麼? 意思是說,反正我LSE給學位了,論文是不是真的那一本,其實不重要,也許有論文,也許沒論文,這實在太爆笑了。


呃~

你要不要先去把裁定書看清楚一點,

人家ICO講的不是你這樣喔。

不要像Michael Richardson耍這種爛招啦,

變造、曲解人家裁定書內容啦。
ura0414 wrote:
不是補發三次嗎?節目我看了好幾個月,彭教授說畢業證書的補發規定是要遺失報案證明才能補發,且一次為限,為什麼會說因為有人質疑而又申請畢業證書?不同意思啊⋯⋯


好吧,

我直接給你答案:

補發只有兩次。

1984年是原始證書,

2010年是第一次補發,

2015年是第二次補發。

唉,

你們怎麼連基本資料都沒查證清楚,

就敢來辯蔡英文論文、學位的真假啊。
t大還真好玩

一直在那WD不是withdrawal
一方面又在解釋...WD from course- financial difficulties就是退選


總統府說…退選且不用註冊,都是用相關規定、相關課程…
模糊說法…還延長簽證期間…
很多人?能舉例嗎?

如果不是退學…簽證要延長??

反過來…想請問t大…如上所述,真的沒有問題嗎?
如果WD不是withdrawal…那想請問的是?

那LSE應該有相對應的規定,請您查找一下
WD from course- financial difficulties就是退選
而不是其他學校的,因為總統唸的LSE不是只有LSE規定為準呢?

如果找不出來,那彭P去向註冊組的人查證…直接指出WD就是
withdrawal就是退選,後面那句財務困難才符合,且延長簽證另一個講法
就是退學後簽證被取消了,因此才須要回臺灣。事實證明,寫論文期間
蔡同學就已經在政大當客座副教授了不是嗎?

種種跡象指出…蔡同學作假成份相當高,再繼續追查下去,就看那天會暴了
只要醒過來,把種種串連就明白了

是就是,不是就說不是…連WD是不是withdrawal
大家都說是…
t大說不是~~那請問WD是什麼意思呢??
總統府發言人…只有解釋WD from course- financial difficulties就是退選
也沒有拿出相關規定…請加油好嗎?

依然只有在索引中存在…查到關鍵處,不是丟掉就是封存,真好玩
再講,繼續講…講久了,心證就成了…蔡同學的論文就是不存在。
怎麼可能會有博士學位呢??

至於法律上怎麼認定,不要以為權力總是無限期…等著吧!
政治上就是如此,陳水扁會被關,不要以為蔡同學沒有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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