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漁民遭菲律賓軍艦射殺身亡!!


cywang40 wrote:
家屬通報時,並不知道...(恕刪)


可以體會他們的心情,可是不表示別人救援延遲啊

冷茶 wrote:
可以體會他們的心情,可是不表示別人救援延遲啊...(恕刪)


如果是照家屬的說法
第一時間得到回覆是要先走兩小時流程
(那時家屬、海巡署、國搜中心應該都不知道人很快就要死了)

對,這可能是正常程序
但如果是你我的家人已經命在旦夕
這種走流程的說法恐怕也聽不下去
cywang40 wrote:
家屬通報時,並不知道傷者等一下就死了
應該是認為多少還有機會

但卻得到要先走兩小時流程的回覆
我可以體會他們的心情


遭菲槍擊漁船家屬指責救援不力 海巡署否認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海巡署表示,海巡署南部地區巡防局118報案電話,於102年5月9日12時59分至13時1分,
接獲漁船家屬第1通報案電話指稱,「屏東琉球籍「廣大興28號」漁船(4人、3台1印),
於鵝鑾鼻東南方約164浬處海域(北緯20度07分、東經123度01分),遭菲籍公務船開
槍射擊,船上1名船員受傷。」

南部地區巡防局立即在同日13時4分通報海洋總局,該局立即調派線上「台南艦」火速
趕赴現場救援。當時兩船相距約100浬,「台南艦」全速航行,9日18時與「廣大興28號」
船會合,目前由附近海域漁船協助拖帶「廣大興28號」船,台南艦及10032巡防艇全程戒護,
預計11日4時左右返抵屏東小琉球海域。

海巡署指出,船員家屬另在9日13時11分、13時39分別撥打118專線詢問救援進度,
南巡局受理人員均回復已調派台南艦馳援。前後總計3次受理報案,均依規定立即通報,
迅速調派艦艇支援,絕無拖延受理或延誤救援等情事。

全案海洋總局已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將進行後續相驗及蒐證等偵辦事宜。另為維護
我漁船在南方經濟海域作業安全,海洋總局每日增派至2艘大型巡防艦船於該海域巡護,以
強化巡護能量,提升機動應處能力。





漁民遭襲 海巡署:救援沒耽擱

(中央社記者郭芷瑄屏東縣10日電)海岸巡防署南區巡防局長張德浩今天
慰問遭菲律賓船艦射殺身亡漁民家屬,他強調接到求救電話時,馬上作業,
沒有耽擱。

張德浩下午前往屏東縣琉球鄉,慰問「廣大興28號」遭菲律賓船艦射殺身亡的
漁民洪石成的家屬,張德浩一進門,洪石成的妹妹洪淑綪就抱怨海巡署救援不力。

洪淑綪表示,向海巡署求援,申請直升機救洪石成,還要他們提供相關資料,
走完流程,人已經往生了。她說,希望海巡署能夠改善作業流程。

張德浩說,昨天下午1時01分接到一名洪先生的報案,內部就展開作業,
一方面向空中勤務總隊申請直升機,一方面派遣台南艦前往護衛「廣大興28號」,

絕對沒有耽擱。

張德浩表示,由於出事地點有164浬遠,直升機出動還要考慮油料不夠用問題,
還在作業中,下午1時45分接到電話,指傷者已經往生。

不過,家屬仍然不能接受張德浩的說法,抱怨海巡署「罔顧人命」、「作業流程害死人」。


十二點五十九分至一點一分接完電話,馬上就連絡空中勤務總隊申請直升機,並派台南艦出動救人,
空中勤務隊一點鐘出頭接到通報,開始進行了解及評估作業,然後家屬一點三十九到一點四十五分
的電話來說人已經掛了,請問這個新消息要不要再通知空中勤務隊?空中勤務隊接到這個新消息後,
需不需要納入派不派直升機的評估中?空中勤務隊從接到第一個通報到接到人已死的消息,也不過
半個多鐘頭,那來的兩個小時?

又,這樣的流程真的有像新聞說的害死人那麼過分嗎?
cywang40 wrote:
如果是照家屬的說法第...(恕刪)


-----------

根據海巡署接獲第一通報案電話是九號中午十二點五十九分,
隨即通報,由洋總局調派台南艦前往救援。
船員家屬在一點十一分和一點三十九分還有來電詢問進度,海巡署也
都回覆已派艦馳援

--------------

直升機要加滿飛六七百公里的油(還要備用油)只要十幾分鐘 ?

另外在墾丁有佈屬航程這麼遠的直升機 ?

(鵝鑾鼻東南方海域170海浬, 直線來回340浬約等於630公里)
cywang40 wrote:
如果是照家屬的說法
第一時間得到回覆是要先走兩小時流程
(那時家屬、海巡署、國搜中心應該都不知道人很快就要死了)

對,這可能是正常程序
但如果是你我的家人已經命在旦夕
這種走流程的說法恐怕也聽不下去)


海巡署已經公布錄音內容了,如果真如家屬說的,海巡署在電話中
跟他們說要先走兩小時流程,那就真的告海巡署瀆職、不作為殺人呀!
這可是證據確鑿!

錄音檔裡面有說過走兩小時流程這句話嗎?如果真有這句話,
政論節目、報紙新聞、朝野立委會放過海巡署嗎?先釐清楚,
再來說聽不下去吧。


漁船家屬報案 海巡立即派艦艇 【2013/5/10 19:25】

〔中央社〕廣大興28號漁船遭菲國公務船開槍射擊,海巡署今天公布
3通188報案電話,9日下午1時初獲報後就立即調派艦艇支援。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表示,南部地區巡防局118報案電話在9日下午近1時接到
家屬通報,廣大興28號漁船需要緊急救護,並告知執勤人員,有船員背部受傷,
且被菲律賓軍艦開火。

從錄音譯文內容看出,9日下午近1時,海巡署接到第1通報案電話,報案家屬
除告知漁船位置在經度123度1分、緯度20度7分,也留下無線電和衛星電話,
並通報受傷船員身分。


海巡署表示,9日下午1時11分,接到第2通家屬報案電話,要求申請緊急救護,
並告知船已失去動力,希望派相關艦艇前往救護後,可用電話回覆並通報。


海巡署獲報,立即指派在附近海域執勤的2000噸級台南艦趕赴現場,由於2船距離
約125浬,但台南艦仍全速航行,9日晚間6時就和廣大興28號會合。

家屬在下午1時39分再度向118報案,想了解相關艦艇是否已出勤,海巡署南巡局
執勤人員告知,已出動台南艦趕赴現場,並向國搜中心申請直升機支援。


海巡署表示,受理家屬3次報案,均依規定立即通報,並調派艦艇支援,絕無拖延
受理或延誤救援,海洋總局已報請檢察官指揮後續相驗和蒐證等偵辦事宜。

海巡署說,為維護漁船在南方經濟海域作業安全,海洋總局每天將增派2艘大型巡
防艦船執行巡護,以提升機動應變能力,保護漁民。


另則報導中講的:

至於家屬質疑申請直升機救援遭拒絕一事,王崇儀說,家屬撥打第3通電話,
也就是下午1時39分,受理人員告知已申請直升機,並主動向國家搜救中心請求派遣。

他表示,執勤人員與國搜中心聯繫時,也告知船上傷者目前狀況,經國搜中心研判,
若傷者已不幸罹難,不宜派遣直升機趕赴救援。


第一通電話講經緯度及有人受傷,第二通電話說船失去動力,問可不可以派艦艇前往救護,
第三通電話問是否有出動艦艇,受理人員說已出動台南艦,還主動向國搜中心申請直升機。

……第一時間說直升機要走兩小時流程的,是出現在哪一通電話?

gufan wrote:
十二點五十九分至一點一分接完電話,馬上就連絡空中勤務總隊申請直升機,並派台南艦出動救人,
空中勤務隊一點鐘出頭接到通報,開始進行了解及評估作業,然後家屬一點三十九到一點四十五分
的電話來說人已經掛了,請問這個新消息要不要再通知空中勤務隊?空中勤務隊接到這個新消息後,
需不需要納入派不派直升機的評估中?空中勤務隊從接到第一個通報到接到人已死的消息,也不過
半個多鐘頭,那來的兩個小時?

又,這樣的流程真的有像新聞說的害死人那麼過分嗎?



所以大概在一點半之前
除了船上的人,沒人知道傷者已死
包括家屬、海巡署、國搜中心

但是第一時間得到的回覆
就是說直升機救援要走流程兩個小時
這是家屬說的,你可以質疑他們說謊
我沒意見
wen75 wrote:
全台灣都怎麼了?台灣...(恕刪)


所以...太接近...應該要殺....
太誇張了吧!!!
如果說侵犯菲律賓的領海...也不需要射殺吧!!
這是比例原則問題!!

我們這個國家....(呃...算是個國家嗎??...很多問號)!保衛了我們什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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