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f211434 wrote:
第一個不會是你,第二個不可能是我,第三個大概是某隻小鴨
本尊鴨表示:我是無辜的

是山寨版的本身品質不良
miamivice wrote:
個人不認為台電員工薪...(恕刪)
miamivice wrote:
制度會形成一些問題
但不是所有問題都推制度導致就可以不做了
問題點在於上行下效讓不是你所說的這種層級也有相關心態與做法
如個人前言舉例及已討論內容所示
不是所有事都是特規有利益輸送關係會被海扁質疑可能
都可解釋成職權內決定會被法辦調查那就有點無限上綱危言聳聽
幾千名需負責的職員雇員每天作的決定幾十年下來又有多少是觸及法辦?
又有多少是本身沒問題被故意冤望的?
調查檢討是別單位應負職責在該單位內無法去避免只能接受
但依制度人性你可以小心行事甚至當不為及推拖拉解釋其情可勉來看待
但不是用怕法辦是常態正常能解釋其行為缺點為企業必要是應該有存在之正確性
如你所言若換成便宜又好用料件選項但還是大有人在不予採用
因那已經如前混淆原則是非將"保身"這因素反客為主用來當成做決定時主要條件
忘記不管是國民營在付於其職位當時做正確決定避免觸法本就是職責所在
你的兩者差異就在於...
罰的重有受調查疑慮就可以合情怠惰容忍錯誤決策繼續幹沒事
忘記私營是可直接視情節掃地出門會受汰換檢視其能力效率跟需要性
這也是普遍有保障職務的處事心態根本差異也因此才會受人詬病
簡單說就是...
因環境制度怕錯誤合人情是一回事
但衍伸之行為是否是為弊端或怠惰之可能又是合不合眾人理的另一回事
而這本來就是大道理原則問題現在談的也是這問題與共識
若用個人處事態度行為習慣這種不一情感標準角度去論那是要討啥?又能論啥?
其他問題都用情感此說問題迴避視所為都是正當合"理"
那這世界還有多少事可正常討論有大致共同標準?
淪為之前關心關說等等...牛丸之類咚咚
各取所需隨自我解釋空轉毫無意義與建樹
miamivice wrote:
虧損與改革畫等號是政客或同理念其支持者用的手段做的事
問錯人你該尋求它們的解釋才對
我談的是有些現象有無改革的需要性問題
笨阿樹 wrote:
事情的有幾個??喝花酒收回扣在多少家民間公司是天天在上演的!!
幾千人做的決定沒觸法現在就是因為照著制度法規走所以感覺效率沒有民間快;就像我之前說的,換成是你來做你可以把做事速度跟民間一樣快嗎??
為了自保做出錯誤決策??何謂錯誤??就像你說的不能以不一情感表準角度去做事,那你所謂的標準又是甚麼??我認為現在的標準就是依法做事!!!難道依法你認為就是怠惰??說大道理唱高調打高砲人人都會,從小學生演講就已經聽很多了
miamivice wrote:
國營效率自然比不上民間...(恕刪)
miamivice wrote:
比較對象與重點是"自我"提升與進步...(恕刪)
miamivice wrote:
但實際上私下承認跟"法規"無關這是份內之事
也明知對業務會有有相當正面幫助但決定還是"不為"
原因則是"怕麻煩""怕有事"跟"懶惰""等別人決定"這種個人情感因素在決定
事實上別單位也早用了好幾年並無問題...(恕刪)
miamivice wrote:
我本來就沒說依法就是怠惰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