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vian93 wrote:難怪你活得那麼痛苦,就是因為不懂的改進自己。這就不用跟大家道歉了,畢竟你讓自己活得那麼痛苦,應該是要跟你自己道歉。...(恕刪) 我跟一般平民一樣尋求改進,而且我們活的很快樂,倒是面對人民的批評而還自我感覺良好的人才是稀奇古怪的事。就如一般餐廳會給客人填寫改善問卷,若都沒有人填才是痛苦的事。
vivian93 wrote:當事人的供詞能不能成為證詞? 陳小春2525 wrote:當然就可以啊。 你終於肯承認自己錯誤了。這麼一點小錯誤都要扯那麼多才承認,還想告訴別人"法官才會不承認誤判,人民不會"?你怎麼一天到晚打自己臉呀?陳小春2525 wrote:再者,你又開始轉移話題了,供詞跟證詞的差別要不要再去看一下書? 哦?現在又要看書了?供詞跟證詞的差別是甚麼跟供詞能不能成為證詞有甚麼關?你要不要回去看一下你自己說的話?自己打臉自己還打得那麼開心,真是...
陳小春2525 wrote:你要不要仔細看前面的發言? 你是說當事人的供詞能不能當證詞這事?當然可以啊被告和證人的身份還可以同時成立在同一個人身上呢http://www.law110.com.tw/forum_content.aspx?pid=1041186&tid=7&ccode=PostDate%20desc
陳小春2525 wrote:很抱歉,平民要過得快樂唯有接受消費者的批評不斷改進自己才能達成,我們可沒有自由心證的權力。 聽起來你不是平民而是個老闆的樣子啊不然一般平民哪需要接受什麼消費者的批評,是消費你什麼東西啊就算如此也和自由心證八竿子打不著關係
ObiWong wrote:聽起來你不是平民而是個老闆的樣子啊不然一般平民哪需要接受什麼消費者的批評,是消費你什麼東西啊大笑大笑大笑就算如此也和自由心證八竿子打不著關係...(恕刪) 你可能不知道現在很多員工都可以配股吧?現在社會風氣都會抵制小氣的老闆,除非員工自願去領22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