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minic2708 wrote:這個我不認同~我不願...(恕刪) 按照你的意思所有的受刑人都直接變成死刑最乾脆?就連過失傷害繳不起罰金的人,也該直接處死?錢的問題很好解決,讓受刑人在獄中工作自己生產養活自己,就不需要浪費任何一毛錢了,還可以成為國家另一筆收入。
我認為廢死聯盟有點太過於偏激了....廢死是民主的過程之一,但須在制度的完善下才能廢除死刑(我個人很堅持這點)因為隨著科技化時代的變遷,有許多犯案的人已不是時間和教誨師、社福團體可以改變的那是心靈上的扭曲(當然我們也不能以偏蓋全,畢竟還是有會悔過的人,但...本人認為少之又少)例如,關在監獄裡的人有九點五成都吸食毒品,因吸食毒品而犯案者高達8成,剩下的為純吸毒與其它但為何戒毒出獄後再犯率這麼高? 不只是因為身理上的毒癮...而是心理上的暴力者也是如此........(有人說犯罪者在官司期間與律師演大戲,受刑人在監獄裡演小戲)我最恨虐童和強姦犯....但這些人的刑期和他們所犯下的罪行實在有點令人不敢茍同這些人就算用一生去贖罪也不為過
ironwal wrote:樓上好像誤解了這個作...(恕刪) 有無悔意真的看不太出來每個死刑犯都一心求死然後抄佛經畫佛像出來就唸阿彌陀佛同時踹路人況且如果假釋時同意者還得附帶連帶責任那大概有部份犯人沒有假釋的一天煙毒犯、強制性交、殺人這些類別因再犯率過高沒人敢保證其實如果真要連帶責任那可能連法官也得負一部份責任大多出現悔意都是要被判刑前這樣能讓刑度輕一點~~~~~~~~~~~~~~~~~~~~~~~~~~~~~~~~~~~~以下才是重點癈死聯盟說:死刑犯出來還再犯,就是監獄教化制度不好這讓我想到銳寶貝家長只會怪別人帶壞他們不是有悔意了嗎?癈死聯盟也覺得他們有悔意了為何一放出來就踹路人?跟教化真的沒多大關系他們又不是不知這件事是不對的
discoby wrote:因為那個人渣 不是直接踢在頭部 所以不叫做故意.........(恕刪) 如果那個法官的本意真的是這樣子,那有兩件事就會非常可疑...一、該名法官的本職學能...二、該名法官證書的取得方式...故意與過世是這樣判別的喔?真夠天的...
新案件============================================嘉義縣番路鄉下坑村今天清晨驚傳兇殺案,一對張姓夫妻慘死家中,兇嫌很有可能就是住在桃園的兒子!警方調查發現,該名男子殺害雙親後,立刻返回桃園,並且餵家中妻小服下安眠藥,再加工偽裝為燒炭自殺,所幸妻小即時獲救,大女兒仍有生命危險,而兇嫌則不知去向。嫌犯親人表示,男子因股票失利,情緒低落,再加上近期父母要求將小兒子過繼給弟弟,雙方引發不快。嫌犯殺害雙親後,凌晨致電給弟弟告知殺人,父母屍體棄屍在山區產業道路的一處廢棄工寮內,警方循線發現兩人屍體。=============================================請問癈死團體 此人是否如果被判死刑你們會用什麼理由提出辯護?
bomb445 wrote:按照你的意思所有的受刑人都直接變成死刑最乾脆?就連過失傷害繳不起罰金的人,也該直接處死?錢的問題很好解決,讓受刑人在獄中工作自己生產養活自己,就不需要浪費任何一毛錢了,還可以成為國家另一筆收入。...(恕刪) 主題不是廢死嗎~不用急著無限延伸吧你確定每個受刑人在獄中期間不會生病不會老不會擺爛都不用花到國家的錢再上來說啦~還很好解決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