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到底要相信豆花妹還相信是警察??

dcwc911 wrote:
大家算了吧

這種沒人氣的爛咖

只會製造這種對立衝突的新聞

借此炒高自己的人氣

不看也罷......

下次換過肩摔?
各位大大 如果對圖示有興趣,請參考『1977 她的眼睛像月亮』http://www.youtube.com/watch?v=YgCiXDLIj6Q

yukiko wrote:
下次是過肩摔吧?...(恕刪)

還是有人只有小頭有思考能力的

小王^^ wrote:
這次到底要相信豆花妹還相信是警察??


誰都不信

但是我挺警察

生不上公堂,死不下地獄
若非情況異常急迫,沒有人會想去派出所借廁所的

maxshadow wrote:
還是有人只有小頭有思...(恕刪)

還很多人自動忽略了
警察局長說的這句「要當化妝間用」
這跟只單純上廁所差很遠
台灣人,貪財怕死要面子;凡事都要爭面子,說到會死人,面子可以不要,聽到有錢賺,命都可以不要...

A菜 wrote:
今天新聞有報導經紀人出來講話了,看起來不是相信誰的問題,而是當初是誰去傳的話?

借場地這種事當然不可能要豆花妹自己去借,應該都是由場務人員去交涉,如果場務自己溝通能力不好不會講,讓警方誤會他們是來佔便宜的,不給借也是合情合理的。場務借場地借不成功,為了推卸責任把過錯都推給警方這沒什麼稀奇,如果這種說法又經現場工作人員一再轉述,傳到豆花妹耳裡當然就會覺得是警方的問題,在臉書上當然也不會有好話。





但 有大大PO出的地圖, 公廁就在警局旁邊,

那 豆花妹的工作人員為何不用公廁而要跟警局借??

我想應該不僅僅只是"借上廁所"而已吧






天 天 開 心 !

herotwoh2 wrote:
他們的薪水 是國家支...(恕刪)


原來公共場鎖是這樣定義的呀??
那改天我要去總統府 國防部長辦公室借廁所了
反正都是納稅人的錢嘛

herotwoh2 wrote:
他們的薪水 是國家支...(恕刪)


那核電廠也算是公共場所了嗎....

herotwoh2 wrote:
不管是不是旁邊有公廁...(恕刪)

他們的薪水 是國家支...(恕刪)
你也真的很可笑,明明前面才說警察局是國家人民納稅的,可以大開方便之門
後面又說關係到機密的機關是無法隨意進出的,那請問你警局是公共場合還是機關單位??
跟警局借廁所當然可以~但是當一群人30-40人要借辦公室當化妝間,本來就是要依規定提出申請
不然大家都可以把營區,消防局類似機關當自己家裡搞嗎??
給你方便,但是請不要當隨便~人都是要互相低!!
原來只有有繳稅都算是公共場所
那下次去總統府或軍營借廁所好了
他們都是我們繳稅養的
有規定借廁所警察局一定要借的嗎
有那條法例可以說一下
若三四十人只是純上廁所
旁邊的公廁就可以了啊
也應該比較大
幹嘛硬要去警察局借
警察局若回一句旁邊就有公廁去那邊上也很合理
因為不是方圓幾公里或是幾百公尺就沒廁所了

所以硬要去警察局借
兩種可能
1.嫌公廁髒,不過這理由說出來會被罵
2.就如同警察說的是要借辦公室當化妝間,只是豆花妹把化妝間直接說廁所,但這化妝間真的就是化妝用途不是上廁所用途

不管怎樣是上廁所,但有個公廁在旁邊
或是要借來化妝,要出借辦公室,但說真的警察辦公室不是拿來當化妝間的,為何不自己租保母車?
我就是挺警察不借

另外我很不喜歡許多演藝人員自以為有特權
別人給你方便不是讓你隨便用的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3)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