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ew不好穿 wrote:
又回到犯人有再犯機率(誰沒有?)就斃一斃


看來我一直強調”極端例子”你是故意忽視就是了

來來,對於記憶力不太好的朋友,我一向樂於替他們溫故知新:

不要有意無意的刪改,語意不同,真的會誤導民粹鄉民


誰沒有再犯機率?小偷再怎麼犯,也不會判死刑.
LaNew不好穿 wrote:
你說死刑要慎用這種浮動標準,法界對量刑標準都沒有結論時

你是用甚麼身份說這段話?


以事後諸葛的身份.

我不願承擔額外受害的風險,特別是在明顯事實存在的情況下.

每個人都可以和父母爭辯十八歲到底是孩子還是成人,能不能擁有自己的摩托車,不過如果爭辯五十歲到底是成人還是孩子就顯得很愚蠢了.這世間雖然充滿灰階,不過還是有極端情況下”絕對的黑”存在,對這種個案就必須留點特別的因應方式.
年紀小小就這麼會唬濫,長大是準備當記者還是法官啊?

LaNew不好穿 wrote:
誤判不是只有一起啊老...(恕刪)


對阿,誤判不是只有一起,但別忘了縱放而再犯殺人的更多
那些冤死的人並不是死刑害死的,而是被栽贓、刑求、陷害造成的
如果權勢者應要陷害你,不用判死刑你也可能不明不白死在警局裡
若是那種證據不足、有明顯疑慮的,我也不贊成草率執行死刑
反之若是罪證確鑿、天理不容的惡行,最好早一點槍斃
你們這些支持廢死的根本就不分青紅皂白認為不管是誰都不該被執行死刑
難道你們真的以為台灣現行的體制有教化罪犯的功能嗎?
泯滅人性的傢伙槍決都太便宜他了
與其花時間精力去鼓吹廢死,怎麼不去設法改革杜絕刑求逼供栽贓陷害?
江國慶冤死,那些害死他的軍官受到懲罰了嗎?
不管你怎麼講,槍斃6個死刑犯是我這幾年最有感的一件事
爽啦

葉之路.風之谷~ wrote:
對阿,誤判不是只有一...(恕刪)


死刑的誤判無法彌補

結果被各位形容成為了社會安定必要的犧牲了
LaNew不好穿 wrote:
死刑的誤判無法彌補結...(恕刪)

被殺害的人、家屬也被你當成活該了...
死刑不是萬靈丹,廢死必是萬毒王!!

LaNew不好穿 wrote:
死刑的誤判無法彌補結...(恕刪)


死刑的誤判無法彌補,所以你應該把時間精力用在避免誤判,而不是一味要求廢死
被誤判而受刑的絕對是無謂的犧牲,跟社會安定一點關係也沒有
若真的廢死,那些被惡人殘殺的無辜受害者就活該要被犧牲嗎?
LaNew不好穿 wrote:
死刑的誤判無法彌補


把人關一輩子,等他變成廢人一個無法重回社會了再突然告訴他對不起我們錯了,哪,這是賠償金,我們對不起你..這就是彌補

這到底是滿足了誰的”良心”

前幾年在老梅海邊的涼亭還偶而有人會遇上華定國,你有興趣可以問問他,家破人亡的他得到甚麼彌補?

不要自欺欺人,死刑誤判當然無法彌補,終身監禁發現關錯人也是沒法彌補啦,能彌補的只有廢死論者中的形式主義者的”良心”,對這些人來講,這樣就算有交待了


任何重刑的誤判都是無法絕對避免的,也都是無法彌補的,唯一能彌補的就是形式主義者的”良心”
年紀小小就這麼會唬濫,長大是準備當記者還是法官啊?
要我支持廢死
1.終身不得假釋

2.罪犯需自給自足

兩項基本條件先有再來說
相信如果改到
捐錢減刑易科罰金用錢和解
應該就可以滿意了

LaNew不好穿 wrote:
死刑的誤判無法彌補
結果被各位形容成為了社會安定必要的犧牲了


死刑的誤判無法彌補
那被害人死了要怎麼彌補?

我覺得回應你也很簡單

Kao0911 wrote:
死刑的誤判無法彌補那...(恕刪)


死刑有錯殺機率,還有正當性嗎?

該不會又要說這是"必要的犧牲"吧?

每個人都有犯罪機率,怎麼可以為了避免再犯剝奪其生命?

要不要看一下再犯案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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