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剛在FB跟一個老外討論(辯)這次的菲律賓VS漁船事件,然而在我看越多資料後......

mobile01 手機版有時候會跳針造成誤傳, 刪
Vic506 wrote:
我發現兩國對事發地點的認定差異很大:


這是我在Google地圖標出我方根據漁船航行紀錄器所指稱的地點(東經122度55分41.37秒、北緯19度59分47.27秒)

下面兩張是菲律賓人認為的事發地點




有注意到第一張圖最右邊那一條顏色黑黑的版塊交界帶嗎?
以那為基準就知道差很多了...(台灣說是在交界帶的東邊,而他們說是在西邊,兩者至少差80公里有)

難怪菲律賓老百姓會莫名其妙那麼生氣
因為他們官方跟他們說事發地點
是在他們的"內海"(因為菲律賓所宣稱的事發地正北邊有三個島是菲律賓的)

這...
我有lag嗎?
...(恕刪)

台灣到時質疑小菲説GPS 拿出來
小菲會説,我們沒錢裝GPS
然後台灣又質疑,你如何證明呢?
小菲就舉起食指,含在嘴裡、食指拿出來、
舉制頭頂!

再講就回收 wrote:
經過這次事件,我發現...(恕刪)


你確定?
你講的剛好相反吧!
為什麼我有一種覺得亞運跆拳道事件好像又發生的感覺,.......

piwu0531 wrote:
這次跟七年前的滿春億...(恕刪)


單純的問一下
為什麼當年滿春億事件發生時
大家都沒有這麼激動???

luxujox wrote:
單純的問一下為什麼當...(恕刪)


當時政府與菲國同一鼻孔出氣, 認為台灣漁民越界捕魚才惹出事端 ~

所以菲國自然沒有道歉及賠償問題囉 !!
現在說這話也太慢了
如果當時能夠有比較大的動作
是不是就不會有這次的不幸?
或是更多人的受害

會不會我們當時的容忍
其實也算是幫兇???

luxujox wrote:
現在說這話也太慢了如...(恕刪)


是執政者的容忍,如果一而再,再而三的這樣摸摸鼻子自認倒楣
下次菲律賓直接看到我國的漁船就開槍了。

piwu0531 wrote:
當時政府與菲國同一鼻...(恕刪)


當時真的是越界喔!
所以站不住腳不敢亂叫...

越界?能打死人嗎?

不知起訴的罪名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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