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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14 22:07 #139
[轉貼]追究責任
1.公布當初奉核定的簽呈,和發文軍團的文號
裡面就會有體檢報告、人評會、當事人自白書、心輔官約談記錄
現在國軍公文都線上了,補是沒的補的
這個禁閉的法律程序只要沒走完,不管軍方說再多東西,拿再多資料
就是私刑,至少辦到旅長,軍團人行處憲兵官等等一個都逃不了
軍方現在巴不得大家都去吵軍方不當管教,這樣就可以把罪推給戒護士
一個下士就結案了,媒體笨的還以為炒到新聞...
2.請269旅公佈當天禁閉室室長、副室長在那?如果在營為何不管
如果不在營的話,科科...
3.驗屍什麼的都是後話了,今天只要把最初下令的人找出來,開人評會的人找出來
所有有簽名、過章的人都找出來,不可能所有的人都一起造假
只要當初營級沒發文,旅級沒會辦,文卷室沒有發文
一切都是非法,涉及妨害自由、陸海空軍刑法第44條
第44條(凌虐部屬罪)
長官凌虐部屬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上官或資深士兵藉勢或藉端凌虐軍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長官明知軍人犯前二項之罪,而包庇、縱容或不為舉發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陸海空軍懲罰法
第 8 條 陸海空軍現役軍人應受懲罰之過犯如左:
八、領導無方,管訓失當者。
記個申誡就沒事了...
1.所有連隊上的弟兄個別詢問
2.士評會的發言紀錄
3.送體檢的公文及流水號
4.體檢報告表
5.洪員的自訴報告
6.269旅的禁閉核准公文及流水編號
7.禁閉室內的操課表及錄影帶
8.洪男向誰提身體不適卻繼續操課的戒護士個別約談
9.核准公文簽發所有人員及承辦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