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lycode wrote:
你以為下士洪仲丘只有違反「攜帶照相手機」這條啊!?
國防部的調查報告,不是都沒人信了嗎,怎麼現在又信了!? 大笑
很好,那請法院立刻傳換洪仲丘,
詢問關於檢察官起訴書中,拒背值星抗命和偽造文書的重大罪行,
當然還要讓洪仲秋請辯護律師,這是基本人權,看看能不能讓洪仲丘交保?
葉老爺 wrote:
,應該交給邱毅去爆料!...(恕刪)







huangcc72 wrote:
法醫已經說是他殺, ...(恕刪)

的人對(他為or他殺)定義跟小學生學的很不一樣jonny2008 wrote:
在我看來,不耐操卻硬撐,且雙方都誤判洪的能力...(恕刪)
blink_blink21 wrote:
第四、從公佈的影像看來,說真的,戒護士們並沒有很要求動作確實,低標達到次數而已...(恕刪)
萊因哈特羅格蘭 wrote:
老實說
完全看不出凌虐的感覺
戒護士似乎也沒怎麼要求
C先生挾怨報復的可能性大增...(恕刪)




caxfox wrote:
這…很不堪,可…我們也有責任,這軍隊就這樣的殺了多少人的兒子了? 我們納稅就養這樣的軍隊?
面對目前這樣的狀態,如何讓所有納稅義務人信服? 我開始懷疑自己是否有納稅的義務!...(恕刪)





科普 wrote:
BMI超過 31.5 或 低於16.5 就得退伍
副旅長和上士白目到拿著這麼明顯的體檢去把人送悔過,剛好給自己定罪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