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梯有夢 wrote:
因為洪仲丘案,立法院...(恕刪)
你對酒駕撞死台大醫師,促使修法加重酒駕懲罰有什麼看法?

你是否還在懷念三十年前管制言論的年代?

你是否對現在網路開放的年代感到失望?
Cakosama wrote:
有本事那你可以再號召26萬人上街頭反對啊...
這個民主的社會本來就是少數服從多數
25萬人是多數? 哪其他沒有出門的上千萬台灣人算少數?
在家裡沒出門不同意這樣集會訴求的人有多少?Cakosama wrote:
誰霸凌了?
你這樣汙名化老百姓對你有什麼好處?
我覺得發文者原意應該不是想汙名老百姓,可能是想提醒大家如果凡事
都以群眾集結的力量來干預法條的修改是否合理.Cakosama wrote:
像當初後座繫安全帶以及酒駕三讀
都是在特定事件發生後造成巨大的社會輿論
而加速通過的
這有什麼不行?
酒駕慘案的發生是已經行之有年不知道已經造成多少人命跟家庭的破碎
所以修了這個法令,也是一次一次的加重內容去調整的,不是臨時快速通過的
洪的案子是一位士兵因為不當的制度操練造成死亡,同時也是短短發生一個月的事件
為了順應民意快速通過的法條,兩相比較相提並論並不太相同喔! 我也不認同用民意霸凌
的字眼去形容這次的群眾發起的集會跟訴求,但是這樣的確會給人產生了有吵得小孩才會有糖
吃的觀感,社會的另外一種聲音應該也需要被接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