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聲明:戴立綱記大過、停發彭華幹通告


異鄉苦工 wrote:
噗哧 我笑了
不說幹...(恕刪)

嚴以待人 寬以待己

台灣不是一個注重道德的社會

可能每天都得噗哧個不停⋯



alextan wrote:該還給幹哥及龍捲風團隊一個清白.... ...(恕刪)


還什麼清白?
即使她是性工作者也無法掩飾兩個嘲笑妓女的渾蛋的作為!

性工作者也是人

看到後面這幾篇 簡直嘆為觀止

女生有在做援交 = 可以放在電視上公開意淫 ?

原來M01水準就是這樣


我也想跟大腸花女王買酒啊, 我這樣算意淫嗎?

怎麼豬一樣的隊友一直出來說女王賣淫呢?


國民黨的惡,都是從民進黨嘴中聽到;  民進黨的惡,卻是親身經歷體會到的。

DocOceans wrote:
嚴以待人 寬以待己台...(恕刪)

他會...一直~
噗哧~...噗哧~...噗~哧~
.
.
.
付錢7萬



*~艾力克斯~* wrote:
我也想跟大腸花女王買酒啊, 我這樣算意淫嗎?
^++^
怎麼豬一樣的隊友一直出來說女王賣淫呢?


通常這樣說的人
我會覺得他是低級下流的人
因為他把自己擺在非常低的檔次
比較起來我覺得這種人比賣淫更可恥
但是我相信你絕對不是真的想買酒
你認為賣淫是可恥的?

通常這樣認為的人
我會覺得他是低級下流的人

因為職業不分貴賤!


異鄉苦工 wrote:
這種人比賣淫更可恥
還要再來說一次嗎?不要吧!護衛成這樣不好的...

當天的天氣都有人穿外套,他穿那樣不是特意要引人注意是什麼
**特別說明不管什麼情形,不管穿什麼衣服任何人都不可以對他有任何非法的行為,
但參加公眾活動就自己必須知道,任何行為都會檢視的(可受公議)

我的言論都只說他可受公評,衣著不適用當時情形,沒有說他是性工作者

華幹在形容女主角的衣服穿著會令人有遐想也沒有錯,只錯在顏色而己吧!
如果那麼有正義感,婦團及那些跳出叫罵的人怎麼對自己人標準完全不同



只是順便提醒一些人,所有職業都應該被尊重,不要自己先入為主
但是台灣性專區沒有成立,他就是不合法
更不用說他的論調更令人不解,他的行為有違常理

政府有逼他去賣酒嗎?居然怪到政府頭上..
7000字的文章都有人跳出來指正他的文章內容了

設計他的人不該,但是他自己也承認他貪心了,不是嗎?

用同樣的標準,如果顏色對了,相信你應該就不是這個反應了吧!

尊重,是一視同仁,不是只挑自己愛的

是該還給龍捲風及華幹清白的...


其實就乾脆點,

這位小姐只要把這篇文裡影射鬧場添油加醋的通通告上法院,

一不做二不休,以後就沒事了
真的不分貴賤嗎,我認為7萬真的很貴,賣淫真的很高貴。

j_b205 wrote:
你認為賣淫是可恥的?...(恕刪)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9)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