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IR wrote:
《了凡四訓》一書裡面...(恕刪)
若用心來看善惡, 那是神佛的標準
用行為來判善惡, 那是凡人的標準
神佛的標準一旦在凡間永續執行下去
惡人基因最後會愈來愈消弭無蹤
不過不可能
大部分的人心理層次都不到那種水平
jhlien wrote:
犯罪率下降不是人品德變好,是因為擔心罰責而不敢犯
這跟教育/宗教教導人向善的本質是不一致的
jhlien wrote:
一個死刑犯處死了,你怎麼讓他改善?
jhlien wrote:
有期/無期徒刑則不同,罰則目的是讓你在獄中反省,透過假釋等程序評估是否有改正
這才是符合法治精神
jhlien wrote:
況且,即使是執行法律的法官或是國家代表人,有什麼權力去決定另一個人的生死?
sung.an wrote:
因為有一個明明知道我們不是聯合國成員卻在乎聯合國或其他國家反應的孬孬總統
再加上只在乎一些所謂畜牲的人權(真的不懂為什麼畜牲會有人權)動不動就在喊畜牲的人權
而不在乎被害者與一般百姓人權的吠屎聯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