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ochin wrote:總指揮跑到現場去 然後失聯?頭掛了 誰來領導整個運作?這真的是一個極度荒謬的行政系統可見市政府不當一回事 這個總指揮如果沒到現場 一定是被罵沒到現場怎麼指揮跑到現場 改罵萬一掛了誰指揮要罵不缺101種理由爆炸前消防局長也在現場而且還受訪http://news.tvbs.com.tw/entry/541004不知道消防局長到現場 這個層級夠不夠?題外話, 第一章照片左邊就是已經往生的前里長
前一陣子看本日本的偵探小說,遇到人質事件.他們設了"事件前線總指揮"跟"事件總指揮"兩人.兩人的權責和指揮範圍從名字上就看得很清楚了.這次的事件裡那位主秘的工作其實比較像是前線總指揮.至於事件總指揮嘛........嗯........嗯.......
總指揮不是有透過1999給市民指令嗎?.......7月31日晚上11點多高雄發生連環氣爆 在當天8點46分消防隊就接獲通報前鎮區竹東里長李春桂在殯儀館憶及氣爆前打1999專線求救:「能不能關閉所有管線?」數分鐘後,1999回復:「處理的差不多了」掛下電話的那一刻,如大地震般撼動地面的氣爆發聲,丈夫陳進發也走了。
Enter Passcode wrote:當有公共安全疑慮,是要等到爆炸才會擔心?打個電話去,告知廠家1 這通電話有錄音2 現在是幾點幾分3 有大規模的漏汽4 請求関掉閥5 通知己送達,如果發生爆炸,場方需要負所有責任,因為所有的管線,都有可能影響到別家(恕刪) 如果我是廠方,你說的1~4,我如果儀表沒見到壓力下降、異常,那就不是我這廠的問題,我會派人過去跟你了解那些管是不是有本廠的管,要我關閥,請告知我,你依據哪條法叫我關?有的話拿出來,我會關!不用拿第五點來壓,還是你好大的官威阿!?如果儀表這邊沒問題,你政府要我關又沒法源,是不是關閥的損失要政府負責買單呢?
js7000 wrote:如果我是廠方,你說的...(恕刪) 呵呵,死了人你賠的起?如果發生連鎖爆炸,你付責?我不會叫你停,我只會勸你,提議你停打個比方,瓦斯管跟電跑在同一個涵洞,今天瓦斯漏了氣,你會不會叫電公司停電?相同的,如果電線走火,你會不會叫瓦斯公司降壓?那這兩天在災區的加油站為什麼要停止營運?國家會賠嗎?
這次的災變應屬人謀不臧!依據高雄市公用氣體與油料管線及輸電線路災害防救標準作業程序(附表四,步驟說明(一))預估有五人以上傷亡的油氣電事故就要報告市長成立"應變中心"!結果變成已經發生重大傷亡之後才開始動作!中間的過程全部推給消防局的主秘!害死了第一線一直噴水勇敢的消防隊員和無辜的百姓!這個總指揮應該是不在位置上才會發生這種問題!雄檢應該要去問一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