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mkang6 wrote:
會動不動就說別人腦殘的人
自己的IQ和EQ也不會高到哪裡去
我沒有土木工程專業
所以我也不會斷然批評何種方法為佳
但你說天然氣管道不要偷懶做在箱涵內
那請問不做箱涵內要做哪?
難不成直接開挖路面然後把管線掩埋?
下水道箱涵有維修方便的優勢
如果擔心管線鏽蝕外露
大可以每單位長度設置多個偵測點
其次
以我個人見解
把人孔蓋放在哪裡也都是可以再討論
營建署長也只是因為記者臨時提問的暫時性見解
並非因此可以形成道路鋪設規則
人孔蓋放在人行道上當然是最好
可以保障到下水道施工人員的安全
營建署長的專長有可能是建築、土木、水利、都市計畫
他或許在他的工作崗位上非常認真
但畢竟營建署長並不非常頻繁接觸媒體
鄉民因為他在媒體前的一段話
而完全否定這個人
我覺得是有欠公允的
我不需要一個 IQ 不怎麼樣的人來幫我操心 IQ 問題。
不要把管道做在下水道箱涵,就是避免濕氣去腐蝕管道,這次的氣爆就是因為濕氣腐蝕,管壁變薄,加上沒有檢測,年久失修,這是一連串的失誤造成。下水道箱涵還掛管線是違法的,這一樣不需要土木工程背景都能知道,新聞也有報導,不知道好歹看個新聞。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5/8847728.shtml
至於有人在那扯什麼五小時沒作為,我都不知道某些媒體講的三小時沒作為怎麼會變成五小時沒作為了?數字真是越來越誇張。如果真的三小時或五小時沒作為,怎麼會炸死好幾位警消人員?怎麼會炸毀二十幾輛消防車?警消又不是專業的化工人員,也不知道底下有這條管路,當然會需要花時間收集氣體送檢,這期間都有按照標準做法灑水,姑且不論灑水是否適當,畢竟警消根本不知道他們對付的不是會往上溢散的天然氣而是比較重的丙烯。
很多人說幹嘛不在三小時內撤離那附近幾萬人,如果那時候真的撤離,只怕氣爆時死傷更慘重。事後諸葛很簡單,錯誤的事後諸葛還不用負責任,出張嘴營造對立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