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盜是公訴罪,但是我看完整個過程是小孩拿了武男的安全帽-->武男從購物中心出來要騎車發現安全不見-->去警局會同警察到社區調閱監視器-->跟警察到摩托車的位置發現安全帽回來了!!但仍想調閱監視器畫面-->看完發現是一個小男孩拿的這樣竊盜成立嗎??如果失竊物品在他開立報案聯單的時候已經物歸原主,這樣武男可以用什麼名義告?更正--剛剛看到別篇有看到畫面還有過程看來應該是媽媽要帶小孩出門,讓他去"借用"了一頂安全帽,失主報案後社區管理員去詢問媽媽才說是她們拿了,才歸還的,我想這位媽媽做了很不好的示範~
健人就是矯情 wrote:這位媽媽是在對方已報警, 社區警衛詢問是否為她們後, 才將安全帽放回...非常好的家庭教育... 因為模範生已知道撒謊+灑狗血就可以脫罪! 好...惡劣...沒去報警的話就直接A起來了吧....事後再用媒體霸凌那位可憐的失主....記者很高興的添油加醋灑狗血,還有人隨之起舞...然後不起訴~擺明就是偷,卻根本沒事,也沒得到啥教訓反而失主倒大楣,一個不小心搞不好還會被肉搜....從小地方就看得出來台灣根本不保障被害人...想的都是加害人的人權....
gn00448694 wrote:〕8歲男童「小維」(...(恕刪) 我會相信這小男童是不小心拿錯,因為當他們發現拿錯時還會主動歸還不然以現在丟了個安全帽,想抓到真的偷竊的人還不一定抓得到當初若將安全帽直接丟了不理會,反而沒這麼多問題,也不用低聲下氣求原諒只能說這失主提告是他的權利,但告了之後就撤不了,公訴罪得看檢察官如何處理這失主不夠厚道
tiger3456 wrote:我會相信這小男童是不小心拿錯,因為當他們發現拿錯時還會主動歸還(恕刪) 有人騎車戴安全帽之前都不檢查,眼睛都不喵一下?是不是自己每天帶的那一頂?就算是同廠牌,新舊程度,刮傷程度,汗臭味,吊環長度,絕對不可能一模一樣藉口小弟弟拿錯的確有可能,但這位媽媽說拿錯還戴錯有別人頭毛味道的安全帽,很不可能除非這位媽媽很胎歌,常常借別人的安全帽來戴,
tiger3456 wrote:我會相信這小男童是不...(恕刪) 有網友說媽媽接受電視訪問時說,是社區保全找上門,她才把安全帽拿去還哪來的"主動歸還"?!而且拿安全帽監視錄影有拍到,如果直接丟掉,不是沒問題而是罪加一等安全帽被偷,到了警局還要被那位媽媽說作人要厚道....不厚道的不就是那位媽媽嗎?
cooldu13 wrote:法律存在的目的,不應...(恕刪) 法匠是故意用錯誤法條來作法律解讀審判,此小案應該沒有這樣的操作空間。(例如最近的一堆盜用,硬判成借用無罪。)已有警方出面說明,也有監視器畫面。這案件有兩個部份,一個是小孩一個是媽媽,小孩八歲簽結,但媽媽的部份可就難辦,監視畫面有拍到明顯是她指使小孩盜用,檢方要由從犯或是主犯來解讀都可以,警方只能將案情證據一併函送檢方參辦。正確的法條與證據明顯是唆使犯案,但如果檢方可憐加害人硬弄成從犯簽結,那真是台灣沒正義。我也要來去找以前國小得過的模範生獎狀用來防身防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