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克貓 wrote:法律也是有限度的(一位法官說的)!!...(恕刪) 這種限度也是人設下的有時候定下的法條看似周延無比其實越被財閥掌握的政府定下的法條其中可以讓某些份子鑽漏洞的地方也越多所以你看誰不知道食安罰則.工安罰則對廠商起不了作用天底下大概除了白痴不知道其他的通通都知道可是為甚麼歷經幾十年法條明知不適用,為甚麼不改??因為那是故意留下來的後路
虎克貓 wrote:邱文達?這種人,不當官是人民的福氣!...(恕刪) 這倒也是 ...這幾年連續破獲塑化劑 毒澱粉 大統假油 強冠餿水油等大案 , 已搞的民眾人心惶惶 ...結果在媒體及背後金主把他轟下台之前 , 食衛署又偷偷把鑫好案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 ,造成現在的喧然大波 ~~台灣人是該休息一下了 ....
抵制黑心廠商是一定要的。但若沒換個方法,黑心想賺暴利的人絕對還有,這個抵制了還會有其他家冒出頭換了名字換了人頭又是一條好漢.立法院沒有修法重罰(罰金無上限、負責人因為危害國安無期徒期),或修法鼓勵檢舉增加檢舉金(要不然誰願意冒身家性命危險)行政機關加強能力(加強中央追蹤進口油的能力、加強地方政府稽查能力)才是釜底抽薪之道.要不然就是年年爆食安問題,在炒新聞,隔一陣子大家又在吃黑心油了食品安全可能不是急性,但累積久了確實會影響健康甚至致癌,影響層面也幾乎是每個人這個議題應該是比所有議題還優先而嚴重。而且我覺得不是食安問題,是政治問題,唯有讓手中選票反應民應才是解決之道誰想解決就投給誰。